公司代码:600900 公司简称:长江电力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 张星燎 其他公务 马振波 董事 王洪 其他公务 张必贻 董事 滕卫恒 其他公务 张必贻 董事 洪猛 其他公务 文秉友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3年末总股本24,468,217,71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20元(含税),共分派现 金股利20,063,938,527.12元(含税);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将提交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长江电力 600900 China Yangtze Power GDR 伦敦证券交易所 CYPC Co.,Ltd.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薛宁 高震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 办公地址 厦B座22层 厦B座22层 电话 010-58688900 010-58688900 2 电子信箱 cypc@cypc.com.cn cypc@cypc.com.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水力发电业务,水电具有可再生、无污染、技术成熟、调峰能力强等特点,在 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背景下,水电的清洁能源优势日益凸显。 2023 年,我国政府继续对清洁能源给予高度重视,在能源发展、能源消费、市场建设等方面 持续出台政策,大力支持以水电、太阳能、风电为代表的清洁能源行业发展。2023 年 6 月,国家 能源局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指出新型电力系统是以高比例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 为主要任务,确保能源电力安全,满足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电力需求。2023 年 7 月,中央 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 意见》,强调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 能的新型电力系统,更好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将以 2030 年、2045 年、2060 年为重要时间节点,形成加速转型期、总体形成期、巩固完善期三 步走发展路径。新能源开发实现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引导产业由东部向中西部转移。 能源发展方面,深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提升非化石能源替代能力,形成风、光、水、生、 核、氢等多元化清洁能源供应体系。积极推进先进高效的“新能源+储能”、新型储能、抽水蓄能、 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项目。 能源消费方面,有力推动绿证核发、交易全覆盖,进一步为扩大绿电供给、促进绿电消费奠 定基础;有效拓展绿证应用,扩展绿证消费需求,进一步激发绿电消费市场活力,助力经济社会 全面绿色低碳发展。 电源结构方面,增强常规电源调节支撑能力,积极推进主要流域水电扩机、流域梯级规划调 整等,依法合规开展水电机组改造增容;大力提升新能源主动支撑能力,协同推进大型新能源基 地、调节支撑资源和外送通道开发建设。 电力市场方面,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市场化交易电量持续上升,多层次电 力市场体系有效运行,适应新能源高比例发展的市场机制逐步完善。中长期交易常态化运行、充 分发挥“压舱石”作用,部分省份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跨省跨区中长期市场平稳运行, 省间现货市场调剂余缺,对大范围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和互济保供发挥了积极作用。 绿色发展方面,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度、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保障可再生 能源电力消纳,对全国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 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23 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 3.05 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 82.7%,占全球新增装机的一半,超过世界其他国家的总和。可再生能源已成为我国电力新增装机 的主体。 (二)电力供需情况 2023 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电力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迎峰度夏期间全国电力供需 形势总体平衡,各省级电网均未采取有序用电措施,创造了近年来迎峰度夏电力保供最好成效; 冬季,多地出现大范围强寒潮、强雨雪天气,全国近十个省级电网电力供需形势偏紧,部分省级 电网通过需求侧响应等措施,保障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电力供应方面,截至 2023 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 29.2 亿千瓦、同比增长 13.9%, 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 15.7 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在 2023 年首次突破 50%,达到 53.9%。 电力消费方面,2023 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9.22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6.7%,增速比 2022 年提高 3.1 个百分点,国民经济回升向好拉动电力消费增速同比提高。 3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业务情况 公司以大型水电运营为主要业务,为全球最大的水电上市公司,目前水电总装机容量 7179.5 万千瓦,其中,国内水电装机 7169.5 万千瓦,占全国水电装机的 17.01%。公司以“精益求精” 的精神和“责任担当”的态度管理运行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三峡、葛洲坝等六座 水电站,为社会持续提供优质、稳定、可靠的清洁能源。 2023 年,公司主营业务实现向上向好,在安全环保、能源保供、水库调度、精益生产、技术 引领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公司境内所属六座流域梯级电站发电量 2762.63 亿千瓦时,在发挥梯 级电站综合效益、节能减排、能源保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3 年,公司在坚持做强做优水电主业的同时,积极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和相关新兴领域战略 投资,全年实现投资收益 47.5 亿元。如期实现甘肃张掖抽蓄电站主体工程开工,全面受托运维浙 江长龙山抽蓄电站,年内获取安徽休宁、湖南宁乡抽水蓄能项目资源 240 万千瓦。公司积极推进 金沙江下游“水风光储”一体化可再生能源基地开发,首批新能源场站顺利投产,水风光一体化 实践走深走实。智慧综合能源业务初具规模,实现分布式光伏与储能领域双级跃升,江苏省首个 共享储能项目(江苏丰储 200 兆瓦/400 兆瓦时共享储能项目)等一批重点示范项目建成投产。国 际业务稳中有进,海外运维项目平稳有序开展,全年跟踪新能源装机规模约 97.4 万千瓦,顺利实 现公司首个境外控股新能源项目——秘鲁Arrow光伏项目成功交割,推动公司在秘鲁区域发、配、 售产业链不断加强,基本形成“水风光”互补业务良性发展格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 本年比上 2023年 2021年 年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总资产 571,942,544,909.29 578,453,569,418.28 327,268,285,047.33 -1.13 328,563,281,639.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01,330,025,517.69 227,672,712,353.16 185,488,250,616.82 -11.57 181,063,819,486.27 净资产 营业收入 78,111,573,265.75 68,863,128,424.25 52,060,482,557.85 13.43 55,646,253,991.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7,238,970,860.70 23,725,915,960.71 21,309,033,980.94 14.81 26,272,998,503.24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27,508,231,223.76 21,392,344,535.58 21,392,344,535.58 28.59 24,141,419,619.03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64,718,720,441.75 43,476,502,138.14 30,912,732,230.12 48.86 35,732,461,733.26 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增加4.20 13.52 9.32 11.73 14.92 (%)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132 0.9697 0.9370 14.81 1.15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132 0.9697 0.9370 14.81 1.1553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5,397,466,574.25 15,577,428,445.37 26,880,240,634.80 20,256,437,611.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12,922,772.00 5,269,144,988.22 12,641,778,084.74 5,715,125,015.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570,493,979.61 4,925,929,447.43 12,959,987,709.68 6,051,820,087.04 4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77,578,299.69 17,508,342,539.32 11,298,384,505.98 28,334,415,096.76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07,412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61,588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有限售条 股东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股份 (全称) 件的股份数量 数量 性质 状态 1 2 国有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140,065,597 12,022,201,399 49.13 460,961,213 质押 2,067,547,078 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64,695,433 1,800,368,744 7.36 0 未知 其他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国有 229,502,306 1,106,098,806 4.52 230,480,606 未知 任公司 法人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0 988,076,143 4.04 0 未知 其他 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 国有 3 274,590,606 961,203,764 3.93 230,480,606 质押 384,554,438 司 法人 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 国有 0 880,000,000 3.60 0 无 司 法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0 657,980,472 2.69 0 未知 其他 长江三峡集团实业发展(北 国有 0 454,837,184 1.86 0 无 京)有限公司 法人 国有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0 261,594,750 1.07 0 未知 法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 国有 0 139,880,290 0.57 0 未知 司 法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长江三峡集团实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系公司 1 期末持股数量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三峡集团-中信证券-18 三峡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和“三 峡集团-中信证券-G 三峡 EB2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三个账户合并计算。 2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持股减少,主要原因系其 2019 年、2022 年发行的可交换债券“G 三峡 EB1”、“G 三峡 EB2”自 2020 年 4 月 13 日、2023 年 6 月 2 日开始进入换股期,有投资者换股所致。 3 期末持股数量为“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 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和“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四个账户合并计算。 5 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尚未知其他股东之 间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无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2003 年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038006.IB; 03 三峡债 2033-08-01 3,000,000,000 4.86 企业债券 120303.SH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6 长电 01 136762.SH 2026-10-17 3,000,000,000 3.35 公司债券(第一期)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19 长电 02 155674.SH 2024-09-04 2,000,000,000 3.80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 长电 02 163097.SH 2025-01-08 500,000,000 3.70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面 G21 长电 1 188243.SH 2026-06-18 1,500,000,000 3.73 向专业投资者)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专 21 长电 01 188971.SH 2024-11-09 2,000,000,000 3.05 业投资者)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品 G22 长电 1 185240.SH 2025-01-18 500,000,000 2.88 种一)(面向专业投资者)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G22 长电 2 185241.SH 2027-01-18 2,000,000,000 3.19 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品 6 种二)(面向专业投资者)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可 G22 长电 3 185778.SH 2025-05-20 1,500,000,000 2.78 持续挂钩)(面向专业投资者)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 24 长电 K1 240703.SH 2034-03-13 2,000,000,000 2.70 司债券(第一期)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5 长电 101554062.IB 2025-09-14 3,000,000,000 4.50 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MTN001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9 长电 101901055.IB 2024-08-09 1,960,000,000 2.72 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MTN002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20 长电 102000681.IB 2025-04-15 2,500,000,000 3.07 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MTN002 21 长电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MTN002(可 102100945.IB 2024-05-10 1,000,000,000 3.40 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可持续挂钩) 持续挂钩)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2 长电 102280019.IB 2025-01-06 2,500,000,000 2.90 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MTN001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2 长电 102280471.IB 2025-03-10 2,000,000,000 3.09 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一) MTN002A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2 长电 102280472.IB 2027-03-10 1,000,000,000 3.44 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MTN002B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2 长电 132280079.IB 2027-08-29 1,000,000,000 2.80 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GN001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债券名称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03 年 8 月 1 日至 2033 年 7 月 31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 2003 年中国长江三峡工程 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 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6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 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 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2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3 期) 年 10 月 16 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19 年 9 月 4 日至 2024 年 9 月 3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 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 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2 年 9 月 4 日至 2023 年 9 月 3 券(第二期) 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20 年 1 月 8 日至 2023 年 1 月 7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 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 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1 月 9 日(付息兑付日遇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券(第一期)(品种一) 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2 年 1 月 8 日至 2023 年 1 月 7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20 年 1 月 8 日至 2025 年 1 月 7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 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 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1 月 9 日(付息日遇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 券(第一期)(品种二) 投资者支付自 2022 年 1 月 8 日至 2023 年 1 月 7 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至 2026 年 6 月 17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 7 司 2021 年公开发行绿色公 募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付息日遇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司债券(第一期)(面向专 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2 年 6 月 18 日至 2023 年 6 月 17 日期间的利息。 业投资者)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21 年 11 月 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8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 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募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2 年 11 月 9 日至 2023 年 11 券(第二期)(面向专业投 月 8 日期间的利息。 资者)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至 2025 年 1 月 17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 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募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2 年 1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 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月 17 日期间的利息。 (第一期)(品种一)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至 2027 年 1 月 17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 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募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2 年 1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 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月 17 日期间的利息。 (第一期)(品种二)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 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募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付息日遇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2 年 5 月 20 日至 2023 年 5 月 19 日期间的利息。 (第二期)(可持续挂钩)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23 年 6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9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 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募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3 年 6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0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短期公 月 19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金。 司债券(第一期)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15 年 9 月 14 日至 2025 年 9 月 13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 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 募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2 年 9 月 14 日至 2023 年 9 据 月 13 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12 月 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4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 司 2018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 募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2 年 12 月 5 日至 2023 年 12 据 月 4 日期间的利息及剩余本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19 年 3 月 15 日至 2024 年 3 月 14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 司 2019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 募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2 年 3 月 15 日至 2023 年 3 据 月 14 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19 年 8 月 9 日至 2024 年 8 月 8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 司 2019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 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2 年 8 月 9 日至 2023 年 8 月 8 据 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20 年 3 月 16 日至 2023 年 3 月 15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 司 2020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 募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2 年 3 月 16 日至 2023 年 3 据(疫情防控债) 月 15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20 年 4 月 15 日至 2025 年 4 月 14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 司 2020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 募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付息日遇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据 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2 年 4 月 15 日至 2023 年 4 月 14 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21 年 4 月 9 日至 2024 年 4 月 8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 司 2021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 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付息日遇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据 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2 年 4 月 9 日至 2023 年 4 月 8 日期间的利息。 8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4 年 5 月 9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 司 2021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 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2 年 5 月 10 日至 2023 年 5 月 9 据(可持续挂钩) 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6 日至 2025 年 1 月 5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 司 2022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 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2 年 1 月 6 日至 2023 年 1 月 5 据 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22 年 3 月 10 日至 2025 年 3 月 9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 司 2022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 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2 年 3 月 10 日至 2023 年 3 月 9 据(品种一) 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22 年 3 月 10 日至 2027 年 3 月 9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 司 2022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 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2 年 3 月 10 日至 2023 年 3 月 9 据(品种二) 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22 年 8 月 29 日至 2027 年 8 月 28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 司 2022 年度第一期绿色中 募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2 年 8 月 29 日至 2023 年 8 期票据 月 28 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22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 司 2022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 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2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3 资券 年 11 月 15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22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3 年 9 月 3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 司 2022 年度第二期短期融 募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2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3 年 9 资券 月 3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23 年 1 月 4 日至 2023 年 2 月 12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 司 2023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 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3 年 1 月 4 日至 2023 年 2 月 12 融资券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23 年 1 月 9 日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 司 2023 年度第二期超短期 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3 年 1 月 9 日至 2023 年 5 月 18 融资券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23 年 1 月 9 日至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 司 2023 年度第四期超短期 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3 年 1 月 9 日至 2023 年 4 月 18 融资券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23 年 1 月 10 日至 2023 年 4 月 19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 司 2023 年度第三期超短期 募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3 年 1 月 10 日至 2023 年 4 融资券 月 19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23 年 1 月 11 日至 2023 年 5 月 20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 司 2023 年度第五期超短期 募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付息日遇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融资券 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3 年 1 月 11 日至 2023 年 5 月 20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23 年 7 月 13 日至 2023 年 8 月 10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 司 2023 年度第六期超短期 募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3 年 7 月 13 日至 2023 年 8 融资券 月 10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23 年 7 月 13 日至 2023 年 9 月 10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 司 2023 年度第七期超短期 募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3 年 7 月 13 日至 2023 年 9 融资券 月 10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23 年 7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 9 司 2023 年度第八期超短期 募集说明书约定,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向投资者支付自 2023 年 7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1 融资券 月 9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金。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 2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指标 2023 年 2022 年 (%) 资产负债率(%) 62.88 55.74 12.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27,508,231,223.76 21,392,344,535.58 28.59 EBITDA 全部债务比 5.59 5.70 -2.02 利息保障倍数 3.54 3.49 1.29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 年,公司境内所属六座梯级电站完成发电量 2762.63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140.15 亿千 瓦时,增长 5.34%;实现利润总额 324.13 亿元,同比增加 26.47 亿元,增长 8.89%;归属于母公 司净利润 272.39 亿元,同比增加 35.13 亿元,增长 14.81%;每股收益 1.1132 元,同比增加 0.1435 元,增长 14.8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