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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江电力: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2016-10-31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900                                 公司简称:长江电力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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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6
四、   附录.....................................................................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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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卢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爱军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302,306,614,147.98         304,517,432,817.19              -0.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3,943,706,581.78         133,383,973,508.86              -7.08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722,957,240.84         27,725,900,114.37              -0.01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37,250,774,848.51         35,552,929,175.56               4.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338,604,374.99         16,439,616,323.52              -0.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5,818,448,365.40         15,738,370,074.69               0.5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减少 0.26 个百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57                     12.83
                                                                                               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355                     0.8407            -0.6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355                     0.8407            -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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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项目                                                               说明
                                                         (7-9 月)       金额(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9,081,799.02       30,072,698.17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
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             14,700.00       622,480.00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
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
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
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498,352,467.57
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32,403.75         88,830.83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5,353,250.00       10,055,512.50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
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536,159.90      -11,842,838.4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3,586,681.02       -7,193,141.0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10,630,924.15      520,156,0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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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122,049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         情况           股东
                                      期末持股数量
            (全称)                                     (%)       股份数量         股份               性质
                                                                                              数量
                                                                                    状态
                                                                                                       国有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13,622,229,292      61.92    8,494,058,520        无        0
                                                                                                       法人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972,130,239       4.42        800,000,000   未知         -     其他
统-普通保险产品
                                                                                                       国有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80,000,000       4.00        880,000,000   未知         -
                                                                                                       法人
                                                                                                       国有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80,000,000       4.00        880,000,000   未知         -
                                                                                                       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29,248,080       2.86                 0    未知         -     其他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利两
                                        420,000,000       1.91        420,000,000   未知         -     其他
全保险产品
                                                                                                       国有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261,594,750       1.19                 0    未知         -
                                                                                                       法人
                                                                                                       国有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57,559,750       1.17                 0    未知         -
                                                                                                       法人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
                                        250,000,000       1.14        250,000,000   未知         -     其他
险产品
                                                                                                       国有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203,773,778       0.93                 0    未知         -
                                                                                                       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5,128,170,772      人民币普通股        5,128,170,77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29,248,080     人民币普通股          629,248,080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261,594,750     人民币普通股          261,594,750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57,559,750     人民币普通股          257,559,75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203,773,778     人民币普通股          203,773,778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
                                                        172,130,239     人民币普通股          172,130,239
产品
重阳集团有限公司                                        167,011,217     人民币普通股          167,011,217
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战略汇智基金              86,004,349      人民币普通股           86,004,34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
                                                        83,111,347      人民币普通股           83,111,347
018L-FH001 沪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66,489,218      人民币普通股           66,489,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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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战略汇智基金系重
                                                 阳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
                                                 司发行及管理的产品。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利两全保险产品、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
                                                 险产品系阳光保险集团旗下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及管理的产品。除此之外,尚未知其他股
                                                 东之间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无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较上年度期末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1)应收账款比上年度期末增加 24.73 亿元,增长 83.43%,主要系每年 7-9 月为长江汛期,
     公司发售电量较多且电费回收具有一定的滞后期所致。
         (2)应收股利比上年度期末增加 1.38 亿元,增长 1353.04%,主要系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宣告发放股利尚未支付。
         (3)其他非流动资产比上年度期末增加 17.45 亿元,主要系本期公司对外投资形成的优先股
     资产。
         (4)短期借款比上年度期末增加 174.35 亿元,增长 871.77%,主要系本期公司新增短期借
     款所致。
         (5)应交税费比上年度期末增加 7.11 亿元,增长 204.42%,主要系:一、本期发电收入增
     加,应缴税费相应增加;二、川云公司 2015 年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2016 年开始免征期结
     束。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上年度期末减少 118.40 亿元,下降 36.21%,主要系本期公
     司偿还到期债务所致。
         (7)应付债券比上年度期末增加 69.85 亿元,增长 37.92%,主要系本期公司发行中期票据
     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利润表项目较上年同期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 9.65 亿元,下降 47.30%,主要系上年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及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所致。
         3、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较上年同期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398.67 亿元,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现金 374.55 亿元
     购买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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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406.46 亿元,主要系:一、本报告期非公开发行股票
          配套资金,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 237.25 亿元;二、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 260.66
          亿元;三、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86.27 亿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6 年 8 月 31 日,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永善溪洛渡电厂作为售电方,与购
          电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签订了《2016 年度溪洛渡右岸电站购售电合同》。
               2、2016 年 9 月 12 日,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宜宾向家坝电厂和国家电网公司在
          已签订的《2014--2016 年度向家坝水电站购售电合同》的基础上签订了《2016 年度向家坝水电站
          购售电补充协议》,约定了 2016 年度合同电量和 2016 年上网电价。
               3、2016 年 9 月 29 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售电方,与购电方国家电网公司在
          《2014-2016 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合同》的基础上签订了《2016 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补充协
          议》。
               4、2016 年 9 月 29 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售电方,与购电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
          责任公司、输电方国家电网公司在《2014-2016 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合同》的基础上签
          订了《2016 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补充协议》。
               5、2016 年 10 月 17 日,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工作结束,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
          30 亿元,期限 10 年,最终票面利率为 3.35%。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未
                                                                                              如未能
                                                                                                       能及
                                                                                              及时履
                                                                                是否   是否            时履
                                                                                              行应说
承诺背   承诺类                                                     承诺时间    有履   及时            行应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明未完
  景       型                                                       及期限      行期   严格            说明
                                                                                              成履行
                                                                                限     履行            下一
                                                                                              的具体
                                                                                                       步计
                                                                                                原因
                                                                                                         划
                           在 2015 年之前,中国三峡集团持有的公
                           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不低于
                           55%,但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      2005 年 8
与股改
         股份限   中国三   增加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       月8
相关的                                                                          是     是
           售     峡集团   不受上述限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日,2015
承诺
                           出售获得流通权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     年之前
                           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将自该事实发生之日
                           起 2 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与重大   资产注   中国三   中国三峡集团和公司在《中国长江电力股     2009 年 8
                                                                                否     是
资产重     入     峡集团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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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未能
                                                                                                       能及
                                                                                              及时履
                                                                                是否   是否            时履
                                                                                              行应说
承诺背   承诺类                                                     承诺时间    有履   及时            行应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明未完
  景       型                                                       及期限      行期   严格            说明
                                                                                              成履行
                                                                                限     履行            下一
                                                                                              的具体
                                                                                                       步计
                                                                                                原因
                                                                                                         划
组相关                     告书》中的相关约定及承诺:1、鉴于三 长期有效
的承诺                     峡发展部分土地相关处置手续尚未办理
(2009                     完毕,中国三峡集团和公司约定在相关交
年)                       易条件具备时,中国三峡集团将持有的三
                           峡发展 100%股权出售给公司,公司承诺购
                           买前述股权;2、根据公司与中国三峡集
                           团签署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协议》及《三
                           峡债承接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同意于
                           交割日零时起承继中国三峡集团公司 99、
                           01、02、03 四期三峡债各期债券发行文件
                           中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承接目标三峡债
                           各期债券截至交割日零时尚未清偿的本
                           金及各期债券最近一次付息日至交割日
                           零时的应付利息,并承诺自交割日起按照
                           目标三峡债各期债券发行文件原定条款
                           和条件履行兑付义务。中国三峡集团承
                           诺,如投资者要求中国三峡集团继续履行
                           兑付义务,中国三峡集团将向该部分投资
                           者履行相应的兑付义务;3、中国三峡集
                           团承诺:对重大资产重组中转让给公司的
                           目标资产中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建
                           筑物,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并具备办
                           证条件的情况下,中国三峡集团将及时协
                           助长江电力及相关公司对上述房屋建筑
                           物办理以长江电力及相关公司为权利人
                           的产权登记手续。如长江电力及相关公司
                           因上述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而遭受任何损失,由中国三峡集团予以补
                           偿; 4、中国三峡集团承诺:长江电力重
                           大资产重组后,对于长江电力及其下属子
                           公司存放于三峡财务公司的存款,如因三
                           峡财务公司丧失偿付能力导致长江电力
                           及其下属子公司损失,中国三峡集团将自
                           接到通知 30 日内,按审计结果以现金方
                           式对该损失进行等额补偿。
与重大    分红    长江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成功实施后,公司修改     2017 年-   是     是
                                                    8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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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未能
                                                                                                          能及
                                                                                                 及时履
                                                                                   是否   是否            时履
                                                                                                 行应说
承诺背   承诺类                                                       承诺时间     有履   及时            行应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明未完
  景       型                                                         及期限       行期   严格            说明
                                                                                                 成履行
                                                                                   限     履行            下一
                                                                                                 的具体
                                                                                                          步计
                                                                                                   原因
                                                                                                            划
资产重              力     了《公司章程》,对 2016 年至 2020 年每     2026 年
组相关                     年度的利润分配按每股不低于 0.65 元进
的承诺                     行现金分红;对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度
(2015                     的利润分配按不低于当年实现净利润的
年)                       70%进行现金分红。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三峡集团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长江电力之间将尽量
                           减少、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
                           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
                           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长江电力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中国三峡集团保证不会通
                           过关联交易损害长江电力及其他股东的         2015 年 11
         解决关   中国三
                           合法权益;2、中国三峡集团承诺不利用        月,长期     否     是
         联交易   峡集团
                           长江电力控股股东地位,损害长江电力及       有效
                           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3、中国三峡集团
                           将杜绝非经营性占用长江电力的资金、资
                           产的行为;未经股东大会批准,不要求长
                           江电力向中国三峡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中国三峡
                           集团保证将赔偿长江电力及其下属公司
                           因中国三峡集团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
                           生的损失或开支。
                           1、中国三峡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其他企业目前没有从事与长江电力主营
                           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
                           以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他形
                           式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任何与长江电力的
                                                                    2015 年 11
         解决同   中国三   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2、为
                                                                    月,长期       否     是
         业竞争   峡集团   避免中国三峡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有效
                           与长江电力及其下属公司的实质性同业
                           竞争,中国三峡集团承诺不以任何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
                           作、联营、投资、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
                           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参与或协助他人从事
                                                      9 / 25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如未
                                                                                              如未能
                                                                                                       能及
                                                                                              及时履
                                                                                是否   是否            时履
                                                                                              行应说
承诺背   承诺类                                                      承诺时间   有履   及时            行应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明未完
  景       型                                                        及期限     行期   严格            说明
                                                                                              成履行
                                                                                限     履行            下一
                                                                                              的具体
                                                                                                       步计
                                                                                                原因
                                                                                                         划
                           任何与长江电力及其下属公司从事的业
                           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的业务或其他经营
                           活动,并将尽力促使中国三峡集团控制的
                           其他企业遵守与中国三峡集团承诺事项
                           相同之义务;3、中国三峡集团保证将赔
                           偿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中国三峡集
                           团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损失或开
                           支。
                           一、保证长江电力人员独立 1、保证长江
                           电力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长江
                           电力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中国三峡集团
                           及其关联自然人、关联企业、关联法人(以
                           下统称为“中国三峡集团及其关联方”,
                           具体范围参照现行有效的《上市规则》确
                           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2、
                           保证长江电力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
                           中国三峡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完全独立;
                           3、中国三峡集团向长江电力推荐董事、
                           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
                           法程序进行,不干预长江电力董事会和股
                                                                  2015 年 11
                  中国三   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二、
          其他                                                    月,长期      否     是
                  峡集团   保证长江电力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长江
                                                                  有效
                           电力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独立
                           完整的资产;2、保证长江电力不存在资
                           金、资产被中国三峡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
                           营性占用的情形。三、保证长江电力财务
                           独立 1、保证长江电力建立独立的财务部
                           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
                           立的财务会计制度;2、保证长江电力独
                           立在银行开户,不与中国三峡集团及其关
                           联方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长江电力的
                           财务人员不在中国三峡集团及其关联方
                           兼职;4、保证长江电力依法独立纳税;5、
                           保证长江电力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中
                           国三峡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干预长江电力
                                                     10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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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未
                                                                                                如未能
                                                                                                         能及
                                                                                                及时履
                                                                                  是否   是否            时履
                                                                                                行应说
承诺背   承诺类                                                      承诺时间     有履   及时            行应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明未完
  景       型                                                        及期限       行期   严格            说明
                                                                                                成履行
                                                                                  限     履行            下一
                                                                                                的具体
                                                                                                         步计
                                                                                                  原因
                                                                                                           划
                           的资金使用。四、保证长江电力机构独立
                           1、保证长江电力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长
                           江电力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
                           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
                           和长江电力公司章程行使职权。五、保证
                           长江电力业务独立 1、保证长江电力拥有
                           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
                           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
                           能力;2、保证不对长江电力的业务活动
                           进行不正当干预;3、保证中国三峡集团
                           避免从事与长江电力具有实质性竞争的
                           业务;4、保证尽量减少、避免中国三峡
                           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长江电力的
                           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
                           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
                           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规范性文件和长江电力《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但适用法律
                           法规许可转让的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六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中国
                                                                     2016 年 4
                           三峡集团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
         股份限   中国三                                             月 13 日-
                           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的基础上将自动                     是     是
           售     峡集团                                             2019 年 4
                           延长 6 个月。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三峡
                                                                     月 13 日
                           集团取得的对价股份因长江电力送股、转
                           增股本等原因相应增加的股份,也应遵守
                           前述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证所对于
                           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中国三峡集
                           团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证所的意见
                           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股份限     川能   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上        2016 年 4
                                                                                  是     是
           售     投、云   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但适用法律      月 13 日-
                                                     11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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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未能
                                                                                                         能及
                                                                                                及时履
                                                                                  是否   是否            时履
                                                                                                行应说
承诺背   承诺类                                                      承诺时间     有履   及时            行应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明未完
  景       型                                                        及期限       行期   严格            说明
                                                                                                成履行
                                                                                  限     履行            下一
                                                                                                的具体
                                                                                                         步计
                                                                                                  原因
                                                                                                           划
                   能投     法规许可转让的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 2017 年 4
                            川能投、云能投取得的对价股份因长江电 月 13 日
                            力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相应增加的股
                            份,也应遵守前述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
                            或上证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
                            见,川能投、云能投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
                            或上证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
                            修订并予执行。
                  平安资
                  管、阳
                    光人    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股份,自股份
                  寿、中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但适用法
                    国人    律法规许可转让的除外。本次发行结束
                                                                     2016 年 4
                  寿、广    后,本次认购取得的股份因长江电力送
         股份限                                                      月 13 日-
                    州发    股、转增股本等原因相应增加的股份,也                  是     是
           售                                                        2019 年 4
                  展、太    应遵守前述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证
                                                                     月 13 日
                  平洋资    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
                  管、GIC   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证所的意见对上述
                  和重阳    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战略投
                      资
                            为避免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发
                            行上市前,控股股东中国三峡集团出具了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中国三峡
                            集团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不直接或   2001 年 8
其他承   解决同   中国三
                            间接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与公司营业   月 26 日,       否     是
  诺     业竞争   峡集团
                            执照载明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   长期有效
                            成竞争的业务,并促使其附属企业在中国
                            境内或境外不经营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公
                            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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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卢纯
                                                             日期         2016-10-28




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6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232,903,383.64            4,529,631,276.6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85,460.00                 99,545.00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6,000,000.00            109,150,000.00
  应收账款                                      5,436,460,684.89            2,963,750,297.06
  预付款项                                           19,946,049.26             10,031,323.5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581,875.00
  应收股利                                          148,560,492.65             10,224,109.56
  其他应收款                                        145,199,031.66            126,401,717.3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518,866,318.27            507,100,926.9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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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流动资产                                   300,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10,908,603,295.37        8,256,389,196.1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241,993,966.48        5,408,115,118.39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2,822,968,788.41       11,156,927,719.29
  投资性房地产                                    77,344,600.28        79,149,552.38
  固定资产                                264,793,373,558.66      273,720,688,050.30
  在建工程                                  5,420,677,980.63        5,593,470,097.11
  工程物资                                       103,602,074.71      102,324,885.45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67,549,447.63      175,725,030.9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016,803.62        24,643,167.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45,483,632.19
   非流动资产合计                         291,398,010,852.61      296,261,043,621.06
     资产总计                             302,306,614,147.98      304,517,432,817.1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435,414,631.23        2,00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8,934,573.61      127,316,802.50
  应付账款                                       116,575,066.51      161,015,689.45
  预收款项                                        69,778,671.79        89,440,653.0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79,793,719.59        75,123,117.90
  应交税费                                  1,059,128,642.39         347,911,366.63
  应付利息                                       489,771,638.04      579,866,198.71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1,730,490,523.99       23,388,237,482.85
  应付分保账款
                                       14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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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861,203,420.84          32,701,671,885.76
  其他流动负债                                 4,002,640,000.00           2,993,737,704.91
   流动负债合计                               67,883,730,887.99          62,464,320,901.7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8,346,462,797.11          30,243,281,287.59
  应付债券                                    25,404,340,436.19          18,419,337,337.79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55,427,705,861.69          59,144,562,116.5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962,922,677.29          829,726,833.7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0,141,431,772.28         108,636,907,575.67
      负债合计                               178,025,162,660.27         171,101,228,477.3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2,000,000,000.00          16,5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43,933,998,781.83          62,549,171,977.4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3,086,010,851.16           2,702,742,280.4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7,779,369,562.28          17,779,369,562.2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7,144,327,386.51          33,852,689,688.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23,943,706,581.78         133,383,973,508.86
  少数股东权益                                      337,744,905.93           32,230,830.9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4,281,451,487.71         133,416,204,339.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02,306,614,147.98         304,517,432,817.19
法定代表人:卢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爱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6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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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72,973,017.07         3,200,459,504.6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38,960.00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4,950,000.00       109,150,000.00
  应收账款                                  1,966,836,569.21         1,491,741,658.28
  预付款项                                         3,103,708.55          5,584,719.02
  应收利息                                          581,875.00
  应收股利                                       148,560,492.65         10,224,109.56
  其他应收款                                     242,046,041.99         38,199,052.68
  存货                                           401,477,669.22       394,902,322.7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4,440,568,333.69         5,250,261,366.9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324,770,866.50         4,518,967,976.03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51,871,739,225.70        12,928,742,428.44
  投资性房地产                                    31,194,449.37         31,922,768.46
  固定资产                                114,361,069,478.86       118,784,035,796.90
  在建工程                                       101,004,665.44       315,471,241.0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60,472,931.11         66,437,773.8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734,886.01         20,438,890.28
  其他非流动资产                                 490,0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2,260,986,502.99       136,666,016,875.07
     资产总计                             176,701,554,836.68       141,916,278,242.0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8,030,000,000.00          58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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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7,962,081.00          113,307,621.00
  应付账款                                         77,205,997.28           76,736,831.44
  预收款项                                                                  9,271,340.46
  应付职工薪酬                                     68,339,011.77           66,444,430.88
  应交税费                                        938,095,787.55          761,243,882.09
  应付利息                                        375,046,855.91          412,501,371.0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605,735,109.36          682,834,967.6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263,395,081.04          13,303,863,545.96
  其他流动负债                               4,002,640,000.00           2,993,737,704.91
   流动负债合计                             27,398,419,923.91          18,999,941,695.3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554,462,797.11          12,745,281,287.59
  应付债券                                  25,404,340,436.19          18,419,337,337.79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957,183,732.61          829,726,833.7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1,915,986,965.91          31,994,345,459.13
      负债合计                              59,314,406,889.82          50,994,287,154.5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2,000,000,000.00          16,5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47,546,235,603.45          28,771,079,689.2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2,955,561,344.55           2,580,248,633.22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5,816,308,057.77          15,816,308,057.77
  未分配利润                                29,069,042,941.09          27,254,354,707.2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7,387,147,946.86          90,921,991,087.5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76,701,554,836.68         141,916,278,242.03
法定代表人:卢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爱军


                                        17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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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并利润表
                                             2016 年 1—9 月
        编制单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
       项目
                      (7-9 月)          (7-9 月)       期末金额 (1-9 月) 期末金额(1-9 月)
一、营业总收入     17,182,181,799.03   17,125,181,901.63   37,250,774,848.51      35,552,929,175.56
其中:营业收入     17,182,181,799.03   17,125,181,901.63   37,250,774,848.51      35,552,929,175.5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
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7,742,677,301.47    7,439,612,711.16   20,364,999,822.53      20,577,314,681.96
其中:营业成本      5,392,484,661.20    4,735,422,316.40   13,987,380,481.83      12,916,067,632.6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
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
净额
      提取保险
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
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
                     323,444,873.17      236,970,740.67          696,069,859.12     577,294,006.21
及附加
       销售费用        1,878,824.83          926,997.90            3,954,010.57        2,568,158.25
       管理费用      258,803,557.33      207,721,230.38          661,090,194.53     526,787,909.38
       财务费用     1,762,826,332.00    2,251,929,943.58       5,008,117,214.16    6,693,108,771.54
       资产减值
                       3,239,052.94        6,641,482.23            8,388,062.32     -138,511,796.07
损失
  加: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损失            32,403.75                                 -27,536.25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
(损失以“-”       234,698,321.59      217,202,644.63        1,075,537,276.98    2,040,789,294.85
号填列)
      其中:对
联营企业和合营       239,124,770.37      195,962,800.47          784,628,419.20     844,070,004.79
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
(损失以“-”
                                                 18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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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
损以“-”号填      9,674,235,222.90    9,902,771,835.10   17,961,284,766.71      17,016,403,788.45
列)
  加:营业外收
                     645,673,903.69      791,023,345.91     1,825,380,451.59       2,200,280,846.48
入
      其中:非
流动资产处置利         3,947,351.98      -23,559,232.22           43,198,819.85     -22,661,703.88
得
  减:营业外支
                      23,694,987.51          -772,158.42          25,201,988.19        3,053,110.61
出
      其中:非
流动资产处置损        13,029,151.00          -978,169.42          13,126,121.68         -964,102.47
失
四、利润总额(亏
损总额以“-”     10,296,214,139.08   10,694,567,339.43   19,761,463,230.11      19,213,631,524.32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
                    1,640,583,336.34    1,353,653,879.47    3,425,344,780.13       2,773,929,100.91
用
五、净利润(净
亏损以“-”号      8,655,630,802.74    9,340,913,459.96   16,336,118,449.98      16,439,702,423.41
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
                    8,657,861,780.06    9,340,950,971.28   16,338,604,374.99      16,439,616,323.52
所有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2,230,977.32          -37,511.32           -2,485,925.01          86,099.89
六、其他综合收
                     582,614,132.29    -1,217,620,372.92         383,268,570.76     -859,226,263.62
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
有者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
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1.重新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
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中享有的份额

                                                 19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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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以后
将重分类进损益     582,614,132.29      -1,217,620,372.92         383,268,570.76     -859,226,263.62
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
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
                    85,846,312.24             98,955.49          134,079,060.78     -21,621,181.01
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中享有的份
额
      2.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公允     496,528,870.43      -1,250,687,394.32         236,241,629.04     -870,058,917.58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
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
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
                          238,949.62      32,968,065.91           12,947,880.94      32,453,834.97
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
东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
                  9,238,244,935.03      8,123,293,087.04   16,719,387,020.74      15,580,476,159.79
额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综合收    9,240,475,912.35      8,123,330,598.36   16,721,872,945.75      15,580,390,059.90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
东的综合收益总      -2,230,977.32            -37,511.32           -2,485,925.01          86,099.89
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
                             0.3935               0.5661                0.8355              0.8407
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
                             0.3935               0.5661                0.8355              0.8407
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卢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爱军
                                            母公司利润表
                                           2016 年 1—9 月
       编制单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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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金额             期末金额
                         (7-9 月)         (7-9 月)
                                                                    (1-9 月)          (1-9 月)
一、营业收入          7,997,017,177.58    8,242,005,257.39      19,645,057,158.69   17,975,229,783.33
     减:营业成本     2,313,211,358.09    2,397,620,991.25       6,727,035,049.62    6,666,665,917.98
      营业税金
                       175,317,839.45      161,944,936.82         405,745,328.56      353,910,796.80
及附加
         销售费用          671,006.58           715,232.73          2,012,382.26        1,908,232.74
         管理费用      131,803,285.61      111,231,344.73         378,537,835.79      281,700,527.35
         财务费用      636,042,237.64      758,911,337.83        1,726,882,321.35    2,222,346,728.55
         资产减值
                        -3,768,834.59                               1,183,982.95      -148,221,503.43
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损失以              18,528.75                                  18,528.75
“-”号填列)
      投资收益
(损失以“-”号       274,245,562.39      225,896,660.47        1,074,175,768.25    2,012,589,897.20
填列)
      其中:对联
营企业和合营企         268,892,312.39      225,896,660.47         785,842,293.75      837,807,714.08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
                   5,018,004,375.94       5,037,478,074.50      11,477,854,555.16   10,609,508,980.54
损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313,840,603.00      592,614,464.70        1,084,201,086.08    1,541,359,800.76
      其中:非流
                         3,942,193.98      -24,806,006.93          43,192,411.85      -23,913,453.59
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0,570,000.00          -863,241.77         23,904,938.08        1,930,589.09
      其中:非流
                        13,014,225.48        -1,065,252.77         13,027,738.08       -1,065,252.77
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
损总额以“-”号      5,321,274,978.94    5,630,955,780.97      12,538,150,703.16   12,148,938,192.21
填列)
      减:所得税费
                      1,260,093,977.93    1,349,333,386.21       2,870,352,469.36    2,757,129,934.42
用
四、净利润(净亏
                   4,061,181,001.01       4,281,622,394.76       9,667,798,233.80    9,391,808,257.79
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
                       457,482,888.20    -1,033,021,089.24        375,312,711.33      -849,731,202.81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
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净
                                                21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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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或净资产的
变动
    2.权益法下在
被投资单位不能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份额
  (二)以后将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         457,482,888.20   -1,033,021,089.24        375,312,711.33     -849,731,202.81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
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          19,753,355.12                             -7,039,456.53     -21,621,181.01
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公允价         437,729,533.08   -1,033,021,089.24        382,352,167.86     -828,110,021.80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
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损益
    4.现金流量
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
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4,518,663,889.21      3,248,601,305.52      10,043,110,945.13   8,542,077,054.9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
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卢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爱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6 年 1—9 月
    编制单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22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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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月)           金额(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1,168,126,072.38      37,017,053,491.3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781,337,506.64      2,222,431,689.1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7,917,933.95      244,325,251.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117,381,512.97      39,483,810,432.4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092,963,595.11      2,566,766,559.2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07,582,397.86        947,653,424.1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093,770,833.95       8,118,956,360.7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107,445.21      124,533,973.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394,424,272.13      11,757,910,318.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722,957,240.84      27,725,900,114.3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20,514,062.40    1,653,049,396.4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35,345,454.95      392,479,396.1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1,132,072.86        1,392,558.91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66,991,590.21    2,046,921,351.5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954,908,335.42      3,847,361,529.91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361,525,250.62        437,076,466.42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37,455,158,900.00

                                         23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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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771,592,486.04           4,284,437,996.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104,600,895.83          -2,237,516,644.7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4,325,456,000.00            600,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308,000,000.00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6,365,790,898.62          30,30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691,246,898.62          30,90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8,425,562,526.41          39,799,010,425.5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8,092,312,881.31          17,649,141,859.3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2,858,391.96            7,325,952.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600,733,799.68          57,455,478,237.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90,513,098.94         -26,555,478,237.3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597,336.99             307,354.8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6,727,893.04         -1,066,787,412.9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529,631,276.68          5,585,652,644.1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232,903,383.64          4,518,865,231.21

法定代表人:卢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爱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6 年 1—9 月
编制单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项目
                                              (1-9 月)                金额(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2,441,057,421.92          18,551,634,836.26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41,038,551.46          1,565,183,199.3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2,459,892.95          123,744,692.9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544,555,866.33          20,240,562,728.5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97,584,507.92          1,436,213,163.4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01,940,938.10          661,082,862.66
  支付的各项税费                               6,571,123,962.29          6,108,728,787.7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403,565.46           62,452,369.23

                                         24 / 25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212,052,973.77       8,268,477,183.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32,502,892.56       11,972,085,545.4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594,469,349.0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67,108,625.69      392,479,396.1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0,928,401.26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8,037,026.95     1,986,948,745.2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37,517,976.50      293,410,612.21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8,847,638,9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985,156,876.50         293,410,612.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507,119,849.55        1,693,538,133.0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4,017,456,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8,950,000,000.00       15,88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967,456,000.00       15,88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0,752,706,271.56       21,492,413,017.1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585,925,877.08       8,641,032,880.5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1,693,381.96         3,161,032.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420,325,530.60       30,136,606,930.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547,130,469.40      -14,251,606,930.1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27,486,487.59         -585,983,251.6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00,459,504.66       2,672,304,331.6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72,973,017.07        2,086,321,080.00
法定代表人:卢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爱军




4.2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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