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中 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有关任职 资格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崇久、吕振勇、张必贻、文秉友、燕桦 2018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