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长江电力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等6项议案的意见2022-04-28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请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等 6 项议案的意见
根据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关于聘
请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等 6 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
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
进行审计。公司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
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公司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2021 年,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35,127,845.44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不
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515,307,277.44 元。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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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事项风险可控,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和披露程序,
对外担保行为规范。
公司 2022 年度担保计划,符合公司相关领域的业务发展需要,
有利于其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担保额度没有超过持股比例,
担保方式均为保证。其中,公司对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进行担保
的行为构成关联担保。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与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预计将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
位发生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接受关联方
劳务、租入或租出资产等 6 类日常关联交易,合计 52 项,总金额
304,383 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遵循“平等、自
愿、等价、有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行为规
范,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于与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
议案》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降低财
务费用,提高资金效率,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
行为规范。
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与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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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与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续签〈融资业务框架协
议〉的议案》
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境外贷款和其他融资服务,
有利于公司加强资金管理,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合
理,行为规范。
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与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必贻、文秉友、燕桦、黄德林、黄峰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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