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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江电力:长江电力2021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30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在任职期间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要求,
认真、勤勉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按时出席公
司董事会会议,有效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现将 2021 年度独立董事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考察调研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会议。
对需要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策事项,我们做到会前充
分了解情况,会中认真审查议案,会后有效监督执行,全面
参与了公司董事会各项决策。所有在任独立董事均出席全部
董事会会议。
    2021 年,为充分了解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经营情况,在落
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我们先后前往西南、华中等地区实
地调研了乌东德和白鹤滩电站、三峡电能荆州中心医院智慧
综合能源等项目,详细了解相关单位的生产经营、安全管理、
科技创新、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为公司在大水
电和智慧综合能源方面的业务拓展提出了多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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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我们积极关注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及时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深入听取公司经营层对年度重点工作
推进情况、海外项目投资情况的专项汇报,并围绕拓展新业
务、防范投资风险、强化科技创新、实施数字化转型等方面
提出了多项意见和建议。
    二、独立意见发表情况
   2021年,我们对董事会所议的《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2项)》
《关于聘任冉毅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与三
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于长电安第斯公司股东贷款转为资本金的议案》《关于
增资三峡基地公司的议案》《关于与三峡集团云南能投成立
合资公司开发金沙江下游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基地的
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13项相关议
案》共24项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充分发挥各自在专业上的
经验和优势,对上述事项做出了独立、客观的判断。
    三、关注重点工作情况
    2021 年,我们深度参与了以下几项工作并实施重点监督
检查。一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资委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决策部
署,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参与制定了《公司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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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针对落实董事会中长期发展决策
权、经理层成员选聘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权、经理层成
员薪酬管理权、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
等 6 项重要职权制订了详细的落实措施,并监督执行,确保
方案落实落地。二是积极谋划公司未来发展,研究未来 5 年
公司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参与制定了《公司“十四五”发
展规划》,并在战略编制、战略落实和战略协同等方面献言
献策,不断提升董事会战略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三是认真
审查乌东德和白鹤滩电站资产证券化预案,对预案的可行性、
预案设计中需要关注的问题,以及实施后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等进行了深入研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了建议。四是全
程参与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在审计机构进场前,认真听
取、审阅了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在审计过
程中,进行了有效督导,确保年度报告编制流程合法、合规。
五是认真审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持续关注公司关
联交易的定价模式、审批、披露等环节的合规情况,有效控
制了关联交易风险。2021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
额为 22.73 亿元,比年初预测数低 0.60 亿元。关联交易定价
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六是对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公司
薪酬方案等进行了审查,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激励和
监督。
    四、年度工作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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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我们始终以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己任,一方面按照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独立、诚信、勤勉的履行职责;
另一方面注重自身职业操守,确保任职资格和履职行为符合
监管要求,并付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
“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在最后一年任期内,团结带领全体员工,积极应对长
江来水阶段性偏枯、新建水库首次蓄水、电力市场改革纵深
推进等复杂形势,在巩固大水电、拓展新空间、释放新动能
等方面均取得优异业绩,公司市值首破 5,000 亿元,最高达
5,237 亿元,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2022 年,我们将继续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
董事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
特别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必贻、文秉友、燕桦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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