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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长江电力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2-04-30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现
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成员没有发生变化。2022 年 3 月,公
司董事会换届后,选举张必贻、文秉友、燕桦、黄德林、黄峰共
5 位董事组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张必贻董事(会计专业人
士)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五届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增资三峡基地公司的议案》。
   (二)2021 年 2 月 26 日,在年度审计机构进场前,召开汇
报会,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有关资料,包括:
   1.《公司 2020 年生产经营情况通报》
   2.《公司 2020 年重大投融资活动情况报告》
   3.《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初步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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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编审及年度三会工作计划》
    5.《公司 2021 年内部审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计划》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长江电力 2020 年度报告审
计工作安排》
    (三)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审计沟通会听
取并预审议了如下报告或议案草案:
    1.听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长江电力 2020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情况的报告》
    2.听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长江电力 2020 年度审
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3.听取《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长江电力 2020 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情况的报告》
    4.听取《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关于投资者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意见的报告》
    6.预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草案)》
    7.预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
    8.预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草案)》
    9.预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
案(草案)》
    10.预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草案)》
    本次会议分两个阶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审计
委员会运作指引》第十四条规定,“ 审计委员会须每年至少召开
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通会议。董事会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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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可以列席会议”。因此,第一阶段会议(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
沟通环节)只有审计委员会委员、监事、董秘及外部审计机构参
加。
   (四)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五届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公司 2020 年度报告》
   3.《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与风险管理报告》
   4.《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聘请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与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
协议〉的议案》
   9.《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五届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长电安第斯公司股东贷款转为资本金的议案》。
   (六)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五届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与三峡集团云南能投成立合资公司开发金沙江下
游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基地的议案》。
   (七)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五届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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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关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三、2021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从事财务报告审计
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和从事内部控制审计的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的资质进行了评估,确认上述两家机构具备相关从业资格,
满足独立性和专业性要求;公司与其签署的聘任协议中规定的审
计费用及聘用条款规范、合理。
   经持续监督和评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上述两家审计机构
勤勉尽责,履职行为满足要求。
   (二)协调外部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程参与公司年度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在外部审计机构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审计师
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提出了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
意见和要求;在审计过程中,进行了督导,并与公司经营层、外
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
真分析、讨论,着力提高审计效率,优化审计流程,确保审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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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顺利开展。
   (三)审阅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报告。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
编制、审核、披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指导内部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 2021 年度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并编写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次评价涵盖公司各部门、
生产单位和所属公司的重要业务单元及高风险领域,评价范围和
内容符合监管要求,未发现内部控制重要及重大缺陷,发现一般
缺陷 11 项,其中内控制度缺陷 6 项、内控执行缺陷 5 项。
    报告期内,公司共修编制度 59 项。截至 2021 年底,公司共
有法人治理制度 28 项、经营管理制度 20 类 276 项,制度体系更
加完整、优化,进一步筑牢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础,为切实提
升董事会行权履职能力,提高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
规范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各项业务流程,内部控制措施
及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运作
规范,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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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审查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进
行了审查,持续关注关联交易的定价模式、审批、披露等环节的
合规情况,审查了公司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以及
公司下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测发生情况,有效控制关联交易
风险。2021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符合《公司关
联交易制度》规定,实际发生 45 项、金额 22.73 亿元,较年度
预测数(41 项、金额 23.33 亿元)增加 4 项,金额减少 6,023
万元。
   审计委员会还重点就增资三峡基地公司、长电安第斯债转股、
与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框架服务协议、成立合资
公司开发金下水风光基地、乌东德和白鹤滩资产证券化预案等非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确认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
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持续监督重大事项决策的合规性,
尽职尽责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
   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专家职能及监督作用,密切
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外部审计、内部审计、关联交易等事项,切
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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