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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江电力:长江电力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22-07-01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长江三峡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投资”)、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云能投”)及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能投”)合计
持有的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出具如下说明:

    1、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
下合称“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
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公司股东
大会的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等,已在《中国长江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中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三峡集团、三峡投资、云能投、川能投合法拥有云川公司股权的完整权
利。标的资产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云川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
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云川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完整,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
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有利于规范关
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