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2-044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 自查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长江电 力”)拟通过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 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能投”)、四川省能源投 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能投”)合计持有的三峡金沙江 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川公司”)100%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就 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具体如下: 1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期间为:上 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重组事项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 止,即 2021 年 5 月 29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股票交易的自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主要负责人; 3、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4、云川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5、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6、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 7、前述 1 至 6 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 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和 自查范围内机构及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自查期间内,核查范围内的 部分主体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2 除云能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外, 其他内幕信息知情机构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通过二级市场买卖长江 电力股票的情形。 1、云能投 本次自查期间内,云能投在二级市场买卖长江电力股票的具体情 况如下: 序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自查期末持股 股票账户 号 (股) (股) 数(股) 1 B88****540 73,794,862 0 160,810,175 2 E06****321 0 46,370,821 213,794,862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情况,根据云能投及股票交易经办人员出具的 说明文件,云能投股票交易经办人员是通过长江电力公告信息得知长 江电力拟开展本次交易,云能投股票交易经办人员未参与本次交易的 筹划或决策,不知道任何内幕信息,云能投股票交易经办人员及云能 投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此外,云能投承诺若上述买卖长江电力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云能投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 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长江电力。 综上,本次自查期间内,云能投相关股票账户持有和买卖长江电 力股票均系基于对市场的独立判断、决策作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 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不构成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幕交易行为。 2、中信证券 3 本次自查期间内,中信证券在二级市场买卖长江电力股票的具体 情况如下: 序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自查期末持 股票账户 号 (股) (股) 股数(股) 1 自营业务股票账户 13,262,440 13,050,227 505,528 2 信用融券专户 0 0 1,022,149 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 3 7,861,779 7,212,100 1,150,579 户 本次自查期间内,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累计买入长江电力 股票 13,262,440 股,卖出长江电力股票 13,050,227 股;信用融券专户 没有买卖长江电力股票;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累计买入长江电力股 票 7,861,779 股,卖出长江电力股票 7,212,100 股。截至自查期末,中 信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持有长江电力股票 505,528 股,信用融券专 户账户持有长江电力股票 1,022,149 股,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持有 长江电力股票 1,150,579 股。 中信证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未公开信息知情人登记 制度》等制度并切实执行,中信证券投资银行、自营业务之间,在部 门、人员、资金、账户等方面独立运作、分开管理,办公场所相互隔 离,能够实现内幕信息和其他未公开信息在公司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 业务间的有效隔离,控制上述信息的不当流转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 的发生,避免公司与客户之间、客户与客户之间以及员工与公司、客 户之间的利益冲突。中信证券自营账户买卖长江电力股票是依据其自 身独立投资研究作出的决策,属于其日常市场化行为,未获知或利用 投资银行获取的内幕信息。 4 综上,本次自查期间内,中信证券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内幕信 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信息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 中信证券相关股票账户持有和买卖长江电力股票的情形不构成法律 法规规定的内幕交易行为。 (二)相关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自查期间内,相关自然人在二级市场买卖长江电力股票的相 关情况如下: 累计买 累计卖 自查期末 序号 姓名 身份 入 出 持股数 (股) (股) (股) 三峡集团的一致行动 人中国三峡建工(集 1 汪志林 团)有限公司(以下 7,000 10,200 2,000 简称“三峡建工”) 董事 2 张传红 三峡建工原总会计师 0 3,800 0 三峡建工原董事之配 3 付荣桂 1,000 1,000 0 偶 4 章伟宏 三峡建工监事之配偶 8,000 8,000 0 5 程书权 三峡建工总会计师 5,900 7,700 0 三峡建工总会计师之 6 陈志丽 4,500 5,300 0 配偶 7 曹智平 三峡建工监事 60,300 60,300 0 三峡建工原总会计师 8 钟琳 2,900 2,900 0 之配偶 三峡建工原总会计师 9 张泊宁 4,000 4,000 0 之子女 10 陈炎山 上市公司原监事 5,000 0 5,000 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之配 11 张丽春 7,000 7,000 0 偶 12 杨庆寿 云能投董事之配偶 0 20,000 0 13 杨霓 云能投董事之子女 450,600 600 450,000 5 累计买 累计卖 自查期末 序号 姓名 身份 入 出 持股数 (股) (股) (股) 川能投其他知情人员之 14 陈冰洁 2,500 2,500 0 母亲 15 杨进 云川公司监事 3,900 0 6,100 16 李松波 云川公司董事之配偶 200 3,100 200 上市公司法律顾问北京 17 钱璨 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之经 1,000 1,000 0 办人员之配偶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三峡 18 黄嘉瑜 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大成 1,500 1,200 2,200 律师事务所之经办人员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三峡 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大成 19 梁程 200 1,300 0 律师事务所之经办人员 之配偶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情况,上述相关人员出具了说明文件。内幕信 息知情人确认其在交易长江电力股票期间,并不知晓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信息,上述买卖长江电力股票行为系基于对市场的独立判断、决策 作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内幕信息 知情人直系亲属确认其在交易长江电力股票期间,并不知晓与本次交 易相关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亦未向其透露过任何与本次交易有关 的信息,上述买卖长江电力股票行为系基于对市场的独立判断、决策 作出,不存在利用亲属关系或其他方式获取内幕信息的情形,不存在 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此外,上述相关人员承诺若上述买卖长江电力股票的行为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其愿意将上述自查期 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长江电力。 6 综上,本次自查期间内,上述相关人员持有和买卖长江电力股票 均系基于对市场的独立判断、决策作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 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不构成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幕交易行为。 四、自查结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和 自查范围内机构及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等,并结合上市公 司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对主要人员的访谈,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 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 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9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