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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江电力:长江电力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4-28  

                        证券代码:600900        证券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3-023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3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 88 号 4205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5 月 23 日

                        至 2023 年 5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1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4       公司 2022 年度报告                                    √
5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3 年度预算报告            √
6       关于聘请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
7       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8       关于开展 2023 年度短期固定收益投资的议案              √
9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
1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
11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12.00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2)人
12.01   董事候选人—王洪                                     √
12.02   董事候选人—滕卫恒                                   √
13.00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1)人
13.01   监事候选人—徐海云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相关公告详见公司 2022 年 10 月 28 日、12 月 16
   日、2023 年 4 月 8 日、2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6、议案 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
    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
    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
    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
    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900        长江电力        2023/5/12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
本次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
件 1)。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
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
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
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参
会人员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1)。

    4、存托人或代理人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以上人士在股东大会上担
任其代表,如果一名以上的人士获得授权,则授权书应载明每名该等人士经此授
权所涉及的股份数目和种类,授权书由存托人的授权人签署。经此授权的人士可
以代表存托人(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

    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者邮件的方式进行预登记,并于会议召开前持有效证件
到现场进行正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一)9:00-11:00,14:00-17:00,
逾期不予受理。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22 层 2215 室

                                     4
    (四)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
并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震                邮       箱:cypc@cypc.com.cn
    电      话:010-58688900      传       真:010-58688898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22 层
    邮政编码:100033
(二) 注意事项:
    现场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5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         公司 2022 年度报告
5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3 年度预算报告
6         关于聘请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开展 2023 年度短期固定收益投资的议案
9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2.00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12.01            董事候选人—王洪
12.02            董事候选人—滕卫恒
13.00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13.01            监事候选人—徐海云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6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




                                  7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
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
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
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
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
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
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
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
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8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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