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长江电力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8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3-022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多地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出
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8人,实到6人,委托出席2人,其中莫锦
和监事、盛翔监事委托马之涛监事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高管列席
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义先生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开和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
的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履责,未发现违反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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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审核、披露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检查公司融资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融资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投资、担保、借贷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
(四)公司主要投资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投资业务决策及交易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战略规划及《公司投资、担保、借贷管理制
度》等制度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行为规范,决策和实
施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制度的规定,
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六)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
(七)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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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知情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未发现内幕信
息泄露或内幕交易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
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
承诺和《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的相关约定;
(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预案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报告》,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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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应出公司
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同意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安排主要围绕“十四五”时期高质量
发展的总体思路,坚持战略引领,注重价值导向,努力实现质的
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积极推动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再上新台
阶。公司六座梯级电站全年力争实现发电量3064亿千瓦时(为公
司目标,不代表业绩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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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
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监事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
经股东单位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同意补选徐
海云先生为公司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结束。滕卫恒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附:徐海云先生简历
徐海云,男,1965年7月出生,工学学士,正高级工程师。
历任水电部昆明勘测设计院副室主任兼金安桥水电站项目部副
经理,云南省电力投资公司计划发展部经理,云南电投对外能源
开发公司董事长,云南电投怒江水电开发筹备组副组长,云南澜
沧江国际能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华能澜沧江
水电公司海外事业部副主任兼云南澜沧江国际能源公司党委书
记、纪委书记、副经理,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层正职
级管理人员(外派云南华电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外派三峡集团云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
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云南省能源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管理中心副总经理(集团中层正职级)。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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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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