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长江电力:长江电力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3-04-28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中国长江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
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主要工作报告
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情况
    2022 年 3 月,公司董事会换届后,选举张必贻、文秉友、
燕桦、黄德林、黄峰共 5 位董事组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
中张必贻董事(会计专业人士)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五届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二)2022 年 2 月 24 日,在年度审计机构进场前,召
开汇报会,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生产经
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有关资料,包括:

                           1
       1.《公司 2021 年生产经营情况通报》
       2.《公司 2021 年重大投融资活动情况报告》
       3.《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初步汇报》
       4.《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编审及年度三会工作计划》
       5.《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
       (三)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审计沟通
会听取并预审议了如下报告或议案草案:
       1.听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长江电力 2021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情况的报告》
       2.听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长江电力 2021 年度
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3.听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长江电力 2021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情况的报告》
       4.听取《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报
告》
       5.听取《关于投资者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意见的报
告》
       6.预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草案)》
       7.预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
       8.预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草案)》
       9.预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
议案(草案)》
       10.预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草

                              2
案)》。
     本次会议分两个阶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委员会须每年
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通
会议。董事会秘书可以列席会议”。因此,第一阶段会议(与
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环节)只有审计委员会委员、监事、
董秘及外部审计机构参加。
     (四)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六届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公司 2021 年度报告》
     3.《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6.《关于聘请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与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
议>的议案》
     10.《关于与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续签〈融资业务
框架协议〉的议案》
     11.《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六届二次会

                            3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签订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议案》
       5.《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
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6.《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
案》
       7.《关于本次交易对公司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填补措施
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
       (六)2022 年 9 月 21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六届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加期〈审计报告〉及〈审阅报
告〉的议案》。
       (七)2022 年 9 月 27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六届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设立三峡陆上新能源投资公司的议

                             4
案》。
    (八)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六届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奉节县菜籽坝抽蓄项目公司股权改
造及增设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三、2022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聘请的从事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和从事 2022 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评估,确认上
述两家机构具备相关从业资格,满足独立性和专业性要求;
公司与其签署的聘任协议中规定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规
范、合理。
    经持续监督和评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上述两家审计
机构勤勉尽责,履职行为满足要求。
    (二)协调外部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程参与公司年度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在外部审计机构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
了审计师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提出了年度审计工作
的具体意见和要求;在审计过程中,进行了督导,并与公司
经营层、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对审计工作
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讨论,着力提高审计效率,优化审
计流程,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三)审阅财务报告

                           5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
务报告的编制、审核、披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
章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指导内部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 2022 年度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
评价工作,并编写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次评价涵盖公司
各部门、生产单位和所属公司的重要业务单元及高风险领域,
评价范围和内容符合监管要求,未发现内部控制重要及重大
缺陷,发现一般缺陷 11 项,其中内控制度缺陷 1 项、内控执
行缺陷 10 项。
    报告期内,公司共修订、新编制度 84 项。截至 2022 年
底,公司共有法人治理制度 31 项、各类经营管理制度 276
项,制度体系更加完整、优化,进一步筑牢了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基础,为切实提升董事会行权履职能力,提高依法合规
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撑。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各项业务流程,内部控制
措施及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
营层运作规范,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相

                           6
关要求。
    (五)审查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
性进行了审查,持续关注关联交易的定价模式、审批、披露
等环节的合规情况,审查了公司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
行情况,以及公司下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测发生情况,
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2022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良好,符合公司《关联交易制度》规定,实际发生 54 项、
金额 267,796 万元,较年度预测数(52 项、金额 304,383 万
元),项数增加 2 项、金额减少 36,587 万元。
    审计委员会还重点就与关联方签署金融框架服务协议、
参与重庆奉节菜籽坝抽蓄项目公司股权改造、开展乌东德和
白鹤滩资产重大资产重组等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
确认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考察、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持续监督重
大事项决策的合规性,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
    2023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专家职能及监督作用,
密切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外部审计、内部审计、关联交易等
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治理水
平持续提升。

                            7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张必贻、文秉友、燕桦、黄德林、黄峰
            2023 年 4 月 27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