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参与投资产业并购基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为更好的利用资本市场,借助外部投资机构的优势,以 加快对外投资并购步伐,实现公司产业链上下延伸,促进公司战略布局,关联董 事洪鸣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2019 年 10 月 9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