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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州燃气: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0-04-21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委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贵州燃
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19 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后,公司审计委员会
由独立董事原红旗先生、独立董事李庆先生和董事王正红女士三名成员组成,原
红旗先生担任委员会召集人,其中,原红旗先生和王正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审议议案 19 项,听取议案 1 项,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 12 项议案,听取 1 项议案,分别为:《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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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关于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进行处置的议案》《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听取《2018 年度审
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二)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 3 项议案,分别为:《关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三)2019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2019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 2 项议案,分别为:《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关于拟向鸿济公益
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其较
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年
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就重要会计问题和重要审计事项与立信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与沟通,并对其完成审计工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
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
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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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的汇报,审阅了公司的
年度及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符合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一套规范化的内部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审阅了《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环境,切实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
合规,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

    (五)审查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定价是根据国家政府部门相关
政策精神要求,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或市场定价执行,同时考虑到关联交
易定价的公允性,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司经营管理层根
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与各关联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
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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