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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州燃气: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2021-02-24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1-002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东嘉”)持有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股份 506,461,8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50%;
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后,北京东嘉累计质押股份 354,508,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
70%,占公司总股本的 31.15%。

    ●北京东嘉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
形,不会导致贵州燃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如出现平仓风险,北京东嘉将采取包括但
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东嘉通知,获悉北京东嘉将原质押给申万
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44,000,220 股办理了质押展期,并办理了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北京东嘉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将持有的公司股份 180,000,000 股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
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 2018 年 1 月 22 日,回购交易日为
2021 年 1 月 19 日。2019 年 4 月 15 日,北京东嘉将上述股份中的 25,714,200 股办理了解
除质押。2019 年 4 月 18 日,北京东嘉将上述股份中的 51,428,500 股办理了解除质押,
剩余质押 102,857,3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2019 年 4 月 17
日、2019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
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05)、<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
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05)、<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07))。



                                        1/3
            根据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实施了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完成后,北京东嘉上述质押剩余的 102,857,300 股相应增加至 144,000,220 股。

            2021 年 2 月 22 日,北京东嘉将上述质押剩余的 144,000,220 股进行展期,相关手续
       已办理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质押展期情况


           股
                是否为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东            本次质押股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展期后质                                       质押融资资金
                控股股                 为限 补充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名                 数                        日       日         押到期日                                      用途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称


           北


           京                                                                          申万宏源证
                  是     144,000,220 否         否 2018/1/22 2021/1/19 2021/7/30                      28.43% 12.65%     生产经营
           东                                                                          券有限公司


           嘉


           合
                  /      144,000,220     /      /        /       /            /            /          28.43% 12.65%        /
           计



            2、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北京东嘉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累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已质押股份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持股数量
名称                     例        计质押数量       计质押数量   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中限售股份 中冻结股份 中限售股份 中冻结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2/3
北京
       506,461,840   44.50% 354,508,000   354,508,000   70.00%   31.15%        0     354,508,000     0     0
东嘉


合计   506,461,840   44.50% 354,508,000   354,508,000   70.00%   31.15%        0     354,508,000     0     0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北京东嘉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289,508,000 股,占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7.16%,占公司总股本的 24.44%,对应融资余额为 82,500 万元;北京东嘉未来一年内无
        到期(不含前述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部分)质押股份数。

              北京东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二)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
        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负面
        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
        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北京东嘉亦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北京东嘉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
        平仓的情形。如后续出现风险,北京东嘉及实际控制人刘江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
        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并及时告知公司。上述质押
        事项如出现重大风险或重大变化,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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