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贵州燃气: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21-06-08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1-027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2020 年 7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
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有效期截止至 2021 年 7

月 1 日)。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申请文件仍在审核过程中,公司可

能无法在上述决议期限届满前完成本次发行的全部工作,为保证本次发行顺利进
行,经公司 2021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
大会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7 月 1 日。除前述有效期延长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同时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本次发行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
相关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授权



                                    1/4
    (一)在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许可的范围内,按照相
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
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

式、发行对象、债券利率、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转股条款、赎
回条款、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制定和修订保护本次
可转债持有人权利的办法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制定和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并确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决定本次发行时机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
一切事项;


    (二)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变化、市场变化及有关政府主管及监管部门对本

次发行可转债申请的审核意见等情形,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
监管部门要求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及相关申请文件、配套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等)进行适当的修
订、调整和补充;


    (三)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

需求,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其具体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
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
要的调整;


    (四)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挂牌上市等相关事宜;


    (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可转债发
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制定、落实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并根据未来新

出台的政策法规、实施细则或自律规范,在原有框架范围内修改、补充、完善相
关分析和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2/4
    (七)决定聘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发行申报事
宜,制作、准备、修改、完善、签署、报送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全部文件资
料,以及签署、修改、补充、执行、中止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合同、协议等重

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聘用中介机构
协议等),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八)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或办理与

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与可转债有关的其他授权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
事长或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以下事宜:


    (一)关于赎回事项: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市场情况,
全权办理与赎回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赎回时间、赎回比例及执行

程序等;


    (二)关于转股事项: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市场情况,

全权办理与转股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调整转股价格,根据本次可转债
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相关条款,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
的审批和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的审批和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三)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或办理与
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事项中,“一、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前次有效期

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7 月 1 日。“二、与可转债有关的其
他授权”的授权有效期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4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7 日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