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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州燃气: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8-28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1-043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贵州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9,000 万元,
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
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
司天然气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
2021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等披露的《贵州燃气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1-003)、《贵州燃气关于 2021 年度融资及对外担保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5)、《贵州燃气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6)。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天然气公司近日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河滨支行
(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为 9,000 万元人民币,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天然气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并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2021 年度融资方案》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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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贵州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贵阳市

    法定代表人:洪鸣

    注册资本:15,779.00 万元

    经营范围:天然气、管道液化石油的采购、输配、销售、运行服务;天然气及管道液
化石油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凭专项手续开展经营活动),燃气器具的销售、维修及
配套工程。

    天然气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9.62%
       2                   贵阳鸿源燃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0.38%
   备注:公司持有贵阳鸿源燃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 34,598.62 万元,负债总额为
16,911.02 万元,净资产为 17,687.60 万元,2021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 41,972.49 万元,
净利润为 21.54 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河滨支行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
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
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
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
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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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贵州
燃气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若建设银行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建设银行宣布的债务提前到
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
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 年度融资方案》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2021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等披露的《贵州燃气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贵州燃气关于 2021 年
度融资及对外担保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贵州燃气独立董事关
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贵州燃气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14,100 万元(含本次担保),均为对全
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
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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