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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州燃气: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1-11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2-001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贵州燃气(集团)贵安新区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安公
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800 万元,本
次担保前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贵安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800 万元担保。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贵州燃气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贵州燃气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贵安公司近日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以下简称
“交通银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与交通
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贵安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下简称“本次担保”)。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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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贵州燃气(集团)贵安新区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集镇

    法定代表人:杨梅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城市燃气输配运营;燃气
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维护;燃气器具销售及服务;汽车油改气及加气(站)业务;分布
式能源站建设及运营;采暖工程建设及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贵安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0.00
       2                 贵州贵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00
    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万 负债总额(万 净资产(万 营业收入(万 净利润(万
       项目
                          元)       元)         元)       元)         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8,661.60     7,046.92       11,614.68   6,360.74      510.88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397.25     8,256.04       12,141.22   5,644.69      526.5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 8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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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
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
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
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下同)起,计至全
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
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
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
前到期日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
《贵州燃气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贵州燃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11,750 万元(含本次担保),均为对全
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4.17%,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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