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2-05-14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文件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及《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相关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
关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含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事项,现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拟聘任程跃东先生、郭亚丽女士、张健先生、
杨梅女士、方锐先生、刘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拟聘任杨梅女士兼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职务;拟聘任贾海波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职务。
经核查,公司聘任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选聘的高级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较好,能够胜任所聘岗
位职责的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本次的聘任决定。
(以下无正文)
2022 年 5 月 13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