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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州燃气: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8-25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2-066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贵州燃气(集团)习水县金桥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习水金桥
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500.00 万
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950.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2022 年 5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
公司习水金桥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 万元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2022 年 5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燃
气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贵州燃气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贵州燃气关于 2022 年度融
资及对外担保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贵州燃气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习水金桥公司近日向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习水县支行(以下
简称“贵州银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3,000.00 万元,2022 年 8 月 24 日公
司与贵州银行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公司按照持股比例 50%为习水金桥公司上述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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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1,500.00 万元。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贵州燃气(集团)习水县金桥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习酒镇

    法定代表人:程跃东

    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燃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
安装、维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建设工程施工;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 50.00%。

    习水金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项目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069.94      6,986.65    5,083.29   17,686.15     1,362.87

 2022 年 3 月 31 日   13,880.37     10,804.34    3,076.03    6,940.63    -2,052.3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习水县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 1,500.00 万元

    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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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
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查询费、保险金、公证费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系分期还款
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为商业汇票承
兑、保函及其他业务,导致债权人垫款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主合
同项下为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79,610.00 万元,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6.26%,无逾期
对外担保。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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