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贵州燃气: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设贵州燃气全省天然气调控中心的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2-075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设贵州燃气全省天然气调控中心的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拟以
 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贵州惠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购买“惠邦商务中心1号楼”用于建设贵州燃气全省天然气调控中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根据贵州燃气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在贵州全省经营区域内统一
调度、多元供气、高效协调的管理需求,加快推进公司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系统平台
建设步伐,公司拟打造集办公、安全生产、可视化监控、运行调度、计划管理、预警监
测、应急指挥、抢险维修为一体的天然气调控中心。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建设贵州燃气全省天然气调控中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3.4
亿元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贵州惠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惠邦商务中心1号楼”用于
建设贵州燃气全省天然气调控中心。公司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结合项目建设情况与交易对方在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额度内协商具体交易金额、
支付方式、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等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建设贵州燃气全省天然气调控
中心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综合考虑了公司在经营区域内统一调度、多元供气、高效协调
的管理需求,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系统平台建设进程。同时,拟

                                      1/ 4
购买“惠邦商务中心1号楼”的交易价格合理,标的项目权属清晰,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交易对方的名称:贵州惠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都匀路109扩建人胎盘血蛋白生
产线建设项目生产研发综合楼第5层。
   法定代表人:林贤弟。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及投
资;出租和治理自建商品房及配套设施。)。
   主要股东:贵州惠邦实业有限公司持股48%,林贤弟持股40%,王媛持股12%。
   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一)标的项目概况
    “惠邦商务中心1号楼”地址位于贵阳市高新区都匀路以南,下坝山路以西,白鹭湖
以东G(21)006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年限40年,建筑总高约98.5米,地上24层,建筑面积
约42,129.92㎡(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此外,享有配套地下室使用权约21,000㎡(含约
500个停车位使用权)。
    (二)标的项目现状
    标的项目已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书》(黔(2022)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366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2019120210006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筑规建
字2021-0196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5201912202140001-SX-001)、《商
品房预售许可证》(筑房预字(2022)第025号)。目前,建设工作均正常开展,各项工程
节点验收有序推进,预计于2023年8月31日前交付。


                                      2/ 4
    (三)标的项目权属情况
    标的项目权属清晰,不存在担保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仲裁事项或查
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一)标的项目评估
    2022年10月15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评估公司”)出具
了《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资产价值所涉及的指定房屋建筑物资产评估咨询报
告》【中天华咨报字[2022]黔第2002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有效期为一年。
    评估对象及范围:评估对象为贵阳市观山湖区高新区金阳科技产园区“惠邦商务中心
1号楼”,该房屋建筑物共24层,总面积为42,129.92m2,位于观山湖区高新区金阳科技产
业园区白鹭湖东侧,都匀路南侧,下坝山路西侧。房屋用途为办公用房,为产权持有单位
开发建设的房屋,于2022年2月开始修建,预计2023年8月交房。经现场勘查,目前处于在
建中,房屋共24层,至现场勘查日2022年10月9日,已修建至18层。
    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08日。
    评估方法: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
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市场法对指定资产进行评估。市场法是将评估对象与同一供应圈
的近期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通过交易情况修正、交易日期修正、区域因素修正、
权益因素修正和个别因素修正后,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比准价格的一种评估方法。
    取价依据:评估人员收集的当前房屋周边市场价格信息资料;评估人员现场勘察及市
场、网上调查情况;委托人提供的委估资产清单、对委估资产情况的介绍和说明;其他相
关资料。
    评估结果:经市场法评估,于评估咨询基准日2022年10月08日,委估房屋建筑物面积
共计42,129.92m2,评估价值为33,593.00万元。
    (二)标的项目定价
    标的项目定价参考了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出具的《评
估报告》,并结合当前市场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按照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标
的项目交易金额拟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按照建筑面积42,129.92㎡计算,最终以实测面
积为准)。




                                      3/ 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交易合同尚未签署。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将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项目建设情况与交易对方在不超过
人民币3.4亿元额度内协商具体交易金额、支付方式、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等具
体事宜。


    (一)本次交易系基于公司保障安全生产、抢抓发展机遇的现实需求,有利于公司提
高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的水平,有利于公司提升安全管理、监测预警、精准调度的能
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咨询报告评估值为定价参考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
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财务状况稳健,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4/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