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文件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及《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相关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建设贵州燃气全省天然气调控中心的议案 我们认为,拟建设贵州燃气全省天然气调控中心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综合 考虑了公司在经营区域内统一调度、多元供气、高效协调的管理需求,有利于加 快推进公司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系统平台建设进程。同时,拟购买“惠邦商 务中心 1 号楼”的交易价格合理,标的项目权属清晰,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202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