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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州燃气: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2-12-29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2-090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以及疫
情影响,导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施工进度放缓,无法在原定时间内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
现将“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贵阳市天然气储
备及应急调峰设施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做出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0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

费 7,584,905.66 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992,415,094.34 元。上述资金

已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579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管理,并与银行、保荐机构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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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资金计划投     实际募集资金    募投资金累计投
 序号                        项目名称
                                                       入金额             净额            入金额
   1         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                         30,300.00      29,541.51         16,434.23
  1.1        贵阳市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                   18,000.00      18,000.00         11,292.86
  1.2        安顺市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                    6,800.00       6,800.00          3,068.57
  1.3        遵义市播州区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              5,500.00       4,741.51          2,072.80
   2         习酒镇至习水县城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            6,600.00       6,192.72          5,919.82
             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贵
   3         阳市天然气储备及应急调峰设施建设项           33,100.00      33,100.00         15,323.92
             目)
             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贵
  3.1        阳市天然气储备及应急调峰设施建设项           33,100.00      33,100.00         15,323.92
             目)(一期)
             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贵
  3.2        阳市天然气储备及应急调峰设施建设项                  --             --                --
             目)(二期)
   4         偿还银行借款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00,000.00      98,834.22         67,677.97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由于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以及疫情影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施工
进度放缓,无法在原定时间内达到可使用状态,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情况,现将“城市
燃气管网建设项目”、“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贵阳市天然气储备及应急调
峰设施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做出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预计达到可使用   延期后预计达到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状态时间             状态时间
        1       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
       1.1      贵阳市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                 计划2022年度完成          2023年12月
       1.2      安顺市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                 计划2022年度完成          2023年12月
       1.3      遵义市播州区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           计划2022年度完成          2023年12月

                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贵阳市
        2
                天然气储备及应急调峰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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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贵阳市
   2.1    天然气储备及应急调峰设施建设项目)(一   计划2022年度完成   2023年12月
          期)

          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贵阳市
   2.2    天然气储备及应急调峰设施建设项目)(二          --
          期)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期仅对“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贵

阳市天然气储备及应急调峰设施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做出调

整,本次调整是公司基于疫情影响因素,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

涉及建设内容或实施主体等方面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基于疫情影响因素下,
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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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际情况,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程序完备、合规。公司本次募投项目
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贵州燃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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