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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州燃气: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洪鸣先生)2023-03-18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贵州燃气
股票代码:600903.SH




信息披露义务人:洪鸣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 298 号金耀华庭


股份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东嘉投资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可转债进入转
股期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并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5%以下,
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签署日期:2023 年 3 月 17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
燃气”或“上市公司”或“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贵州燃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下述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洪鸣
贵州燃气、上市公司、
                       指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东嘉投资               指   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东嘉投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一致行
                            动协议>之解除协议》,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因可转债转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并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至 5%以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东嘉投资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签署的《一
《一致行动协议》       指
                            致行动协议》
《<一致行动协议>之解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东嘉投资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签署的《<
                       指
除协议》                    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
                            东嘉投资与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签
《股份转让协议》       指
                            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就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贵州燃气集团
本报告书               指
                            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A 股、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
可转债                 指
                            简称为“贵燃转债”,代码为 110084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洪鸣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227011959********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
   联系方式:0851-86771204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 298 号金耀华庭
   是否取得国外居住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原一致行动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56711267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瓜乡路 10 号 3 号楼一层 308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18 号北京国际大厦 D 座 16 层
   通讯方式:010-87819860
   法定代表人:刘江
   注册资本:11,150 万元
   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8 日
   营业期限:2003 年 12 月 8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及经济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开发、转让、
咨询、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
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
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
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5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刘江持股比例为 93.5%;洪鸣持股比例为 6.5%。

    2021 年 5 月 31 日,洪鸣先生与东嘉投资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在洪鸣
先生及东嘉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且洪鸣先生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内,洪鸣
先生在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就任何事项进行表决时均与东嘉投资采取一致行
动并保持投票的一致性,构成一致行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及增加一致行
动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相关各方均遵守了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承诺,未发生
违反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承诺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5%的情况。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东嘉投资拟通过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其
持有公司 14.50%股份给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江能投”),本次转
让完成后,东嘉投资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经协商,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东嘉投资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双方的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东嘉投资作为贵州燃气的股东,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自身意愿独立行使各
项权利,履行各项义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发生相关权益变动的情形,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2023 年 3 月 1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东嘉投资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一致
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解除了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东嘉投资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前述权益变动方式仅为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不涉及各股东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东嘉投资所持有贵州燃气的股份不
再合并计算。
   (二)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0 号)核准,贵州燃气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 10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以及《贵州燃气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贵燃转债”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
份。因前述转股事项,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并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
的持股比例由 5%被动稀释至 5%以下(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一致行动关系解除的情况

    2023 年 3 月 1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东嘉投资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一
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洪鸣
   2、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一致行动协议》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并解除,《一致行
动协议》终止并解除后,《一致行动协议》项下条款对双方再无约束力。
   (2)双方确认,《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双方在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方面不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各自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
                                    8
的规定,依照自身意愿独立行使各项权利,履行各项义务。
     (3)双方确认,在一致行动关系期间,双方均遵守了《一致行动协议》的
各项约定,不存在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的行为,双方就一致行动关系的履
行和解除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4)双方确认,东嘉投资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东嘉投
资注册资本均已实缴,东嘉投资各股东均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抽逃
出资、股东资金占用等违反其作为东嘉投资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5)协议自双方签署后成立,自《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东嘉投资将所持
有的贵州燃气 14.50%的股份协议转让给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交割日1起
生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0 号)核准,贵州燃气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 10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以及《贵州燃气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贵燃转债”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
份。
     截至 2023 年 3 月 10 日,“贵燃转债”累计转股 76,008 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
加至 1,138,261,035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由
可转债未转股前 5%被动稀释至 4.9997%。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可以实际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支配表决权股份
    股东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                       股数                       股数
                              例                         例                         例


1 该标的股份的交割尚需取得相关国资监管部门的批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经营者集中申报的审查
通过、上交所协议转让的合规性确认、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9
  洪鸣    56,909,252   5%     56,909,252   4.9997%   56,909,252   4.9997%




五、本次权益变动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 56,909,252 股无限售
流通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冻结等。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
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原件;
   三、《<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
   四、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公告;
   五、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贵州燃气办公地点,投资者也可以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13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贵州省贵阳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贵州燃气                 股票代码         60090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洪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
称                                          常住地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比例
                   发生变化√
                   (解除一致行动关                          有   √(本次权益变动
                   系,股份数量不再                          后,东嘉投资与信息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合并计算;可转债 有无一致行动人           披露义务人不再构成
量变化
                   进入转股期导致公                          一致行动关系)
                   司总股本增加并导                          无   □
                   致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至 5%以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1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继承                         □         赠与            □
选)
                     其他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算;可转
                     债进入转股期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并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5%以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56,909,252 股(并与东嘉投资保持一致行动)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5%(并与东嘉投资保持一致行动)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持股数量:56,909,252 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持股比例:4.9997%(占贵州燃气 2023 年 3 月 10 日总股本比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例)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可转债进入转股期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0003%
                     时间:2023 年 3 月 16 日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东嘉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解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除协议》,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可转债进入转股期导致公司总
时间及方式           股本增加并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5%以
                     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           否   √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不适用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1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不适用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不适用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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