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贵州燃气 股票代码:600903.SH 信息披露义务人: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创业大厦 401 室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贵州金融城 MIX13 栋 4 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国有股份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2023 年 3 月 17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州燃气”或“上市公司”或“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贵州燃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22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下述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 指 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方、贵阳工投 贵州燃气、上市公司、 指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受让方、乌江能投 指 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就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贵州燃气集 本报告书 指 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通过协 议转让方式受让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贵州燃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 气 134,770,106 股股份(占贵州燃气总股本的 11.84%); 指 易 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通过无 偿划转方式受让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贵州燃 气 41,546,527 股股份(占贵州燃气总股本的 3.65%)。 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关于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 指 关于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 议》 议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A 股、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915201006884093482 码: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 住所: 业园创业大厦 401 室 通讯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贵州金融城 MIX13 栋 4 楼 通讯方式: 0851-86816271 法定代表人: 毛荣 注册资本: 116,375.0288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9 年 5 月 15 日 营业期限: 2009 年 5 月 15 日至 2059 年 5 月 14 日 一般项目:产业投融资、发起设立基金、资本运营、资产 经营及股权管理,企业兼并重组,资产管理,房屋租赁, 经营范围: 物业管理,国内国际商贸服务,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79%; 主要股东情况: 贵阳产业投资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3%; 贵阳市矿产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9% 5 贵阳产业投资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3% 贵阳市矿产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 合计: 100%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贵阳产业发展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控股股东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 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520100MA6HY5F83R 码: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会展商务区 TB-1 贵阳农村 住所: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楼 通讯方式: 0851-88115295 法定代表人: 罗佳玲 注册资本: 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9 年 8 月 30 日 营业期限: 2019 年 8 月 30 日至无固定期限 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城镇基础设施、能源、交通、旅 游文化、金融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管 理;酒类经营;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异地占补平衡,建筑材 料及装潢材料经营,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物业管理、城市广 告、停车场、交通、通讯等项目的经营及城市建设综合开发; 经营范围: 项目投融资、投融资管理及投融资咨询;从事金融咨询、供 应链金融服务、财务顾问、社会经济咨询,金融科技与信息 咨询等;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代建项目整合业务,专项费用 转移支付业务;城市公共服务产品业务,其他商务服务业务, 以及市政府授权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 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情况: 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100%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1 毛 荣 党委书记、董事长 男 中国 贵阳 无 2 唐 建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男 中国 贵阳 无 3 叶军 党委委员、副书记、董事 男 中国 贵阳 无 4 郭震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男 中国 贵阳 无 5 陈燕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女 中国 贵阳 无 6 周业俊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男 中国 贵阳 无 7 江 乐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男 中国 贵阳 无 8 严学文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男 中国 贵阳 无 9 王正红 财务总监 女 中国 贵阳 无 10 林莹 董事 女 中国 贵阳 无 段铃林 董事 女 中国 贵阳 无 11 12 卢光武 董事 男 中国 贵阳 无 13 白 敏 董事 女 中国 贵阳 无 14 王晓玲 董事 女 中国 贵阳 无 王卓 监事 男 中国 贵阳 无 15 16 马玲 职工监事 女 中国 贵阳 无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与证 7 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贵州燃气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存在直接或间接持 有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轮胎制造和销售;轮胎翻新和销 售;橡胶制品制造和销售;水 电、蒸汽、混炼胶及其他附属品 贵州轮胎股份有 贵阳工投 000589 的制造和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及 是 限公司 27.76% 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类除 外),开展对外合作生产及“三 来一补”业务;仓储;物流运 输。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为优化上市公司业务结构,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引入贵州省国有能源企 业控股,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股东结构,充分发挥贵州省国有能源企业和上市公 司在产业、资本等方面的优势,促进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 回报。经贵阳市国资委批准,同意信息披露义务人向受让方非公开协议转让和国 有股权无偿划转其持有的上市公司部分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 12 个月 内增持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贵 阳工投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交易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409,094,591 股流通股股份, 持股比例占贵州燃气总股本的 35.94%。 本次权益变动系贵阳工投将其持有的贵州燃气 134,770,106 股股份(占贵州 燃气总股本的 11.84%)非公开协议转让至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贵阳工 投将其持有的贵州燃气 41,546,527 股股份(占贵州燃气总股本的 3.65%)无偿划 转至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贵州燃气股份 232,777,958 股,占 贵州燃气总股本的 20.45%。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 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贵阳工投 409,094,591 35.94% 232,777,958 20.45%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 年 3 月 16 日,贵阳工投与乌江能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国有股 份无偿划转协议》。 1、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为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 100%权益的国有股东。截至 2023 年 3 月 10 日,甲方为贵 州燃气第二大股东,持有贵州燃气 409,094,591 股流通股股份,占贵州燃气总股 本的 35.94%,其中已质押股份数量为 188,760,0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46.14%, 9 占贵州燃气总股本的 16.58%。未质押股份为 220,334,591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53.86%,占贵州燃气总股本的 19.36%。 (1)本次交易的相关安排 2.1、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为甲方持有的贵州燃气 134,770,106 股股份(占贵州燃气总股本的 11.84%)及标的股份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 益(包括与标的股份有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表决权等法律法规和贵州燃气 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 将所持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交易价款。 2.2、双方同意,自交割日起 1 个月内,双方按如下方式依法对贵州燃气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适当调整,甲方负责取得甲方提名的被调整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书,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2.2.1、根据贵州燃气公司章程,贵州燃气董事会目前由 9 名董事组成,现双 方同意,交割日后,贵州燃气董事会仍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由乙方推荐和提名 3 名非独立董事及 2 名独立董事,并通过法定聘任程序确保贵州燃气董事长由乙 方提名的董事担任;甲方提名 1 名非独立董事;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推荐和提 名 1 名非独立董事和 1 名独立董事;另 1 名董事为职工董事;双方应在上市公司 法定选举程序中投赞成票确保双方提名的前述人士当选。 2.2.2、根据贵州燃气公司章程,贵州燃气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现双方同 意,交割日后,贵州燃气监事会仍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由乙方推荐和提名 1 名 监事,监事会主席由乙方推荐的人员担任;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推荐和提名 1 名监事;另外 1 名监事为职工监事;双方应在上市公司法定选举程序中投赞成票 确保双方提名的前述人士当选。 2.2.3、双方确认,交割日后,乙方拥有贵州燃气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副总裁的推荐权,前述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 2.2.4、鉴于贵州燃气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系 2022 年 5 月经贵州燃气第三届 董事会聘任,任期与贵州燃气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乙方同意,除总裁和财务 总监外,在贵州燃气第三届董事会任期期限内,贵州燃气仍由以现高级管理人员 10 为核心的管理团队依法独立运营;同时,乙方同意,未来将保持贵州燃气独立性 及管理团队的持续稳定。 2.2.5、双方确认,原则上不改变贵州燃气现有绩效考核管理及激励制度,在 符合法律法规及履行法律程序的前提下,根据贵州燃气的业绩增长情况进一步提 升对贵州燃气经营管理团队的激励。 2.3、双方同意,交割日后,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 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对国有控股上市公 司的监管要求修订贵州燃气公司章程及内部治理文件。 (2)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款及付款安排 3.1、双方同意,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确定为 8.06 元/股,交易价款合计为 1,086,247,054.36 元。 3.2、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以甲方 名义在贵阳市共同开设银行共管账户(以下简称“共管账户”),用于接收本协议 项下的交易价款。 3.3、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第 3.4 条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经乙方同意放弃 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全部交易价款合计 1,086,247,054.36 元存放至 共管账户;自乙方将全部交易价款存放至共管账户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 乙方共同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所需的全部材料,并 办理完毕相应的股份变更登记手续。乙方于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一个工作日 内向甲方指定的账户划付交易价款。 3.4、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交割应以下列各项条件的满足或由乙方同意 放弃为先决前提: 3.4.1、甲方就本次交易事宜履行合法内部决策程序,包括董事会同意、股东 会审议通过; 11 3.4.2、甲方配合乙方对贵州燃气完成法律、财务、业务等尽职调查; 3.4.3、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合规性确认函; 3.4.4、自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除正常日常经营活动外,贵州燃气的商业、 技术、法律及合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 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其业务经营状况没有发生对贵州燃气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变化。 3.4.5、乙方与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已签署受让贵州燃气 165,077,850 股股 份(占贵州燃气总股本的 14.50%)的协议。 3.4.6、甲方和乙方已签署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受让甲方持有的贵州燃气 41,546,527 股股份(占贵州燃气总股本的 3.65%)的协议。 3.5、双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日起,双方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尽 最大努力尽快促使本协议项下的交割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 3.6、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交割日,若贵州燃气存在派发股利、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拆分股份、增发新股、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标的股份的数量及每 股单价应同时根据交易所除权除息和其他有关业务规则作相应调整(为免疑问, 若贵州燃气进行现金分红的,交易价款相应扣减标的股份实现的含税现金分红金 额)。 (3)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8.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于下列 条件均满足后生效: 8.1.1、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次交易; 8.1.2、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包括本次交易在内的乙 方取得贵州燃气控制权的交易方案; 12 8.1.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查通过包括本次交易内的乙方取得贵州燃气 控制权交易方案涉及的中国境内经营者集中申报。 8.2、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补充、增加或删除,需以书面方式进行。 8.3、乙方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且逾期履行超过【30】日,或甲方 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股份过户义务且逾期履行超过【30】日,或违约方的相关 违约行为构成实质性违约导致本协议项下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守约方有权以书 面形式通知违约方继续履行或进行整改,如违约方拒不履行或进行整改超过【10】 日,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该终止通知送达违 约方之日起即行解除。违约方应在解除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本协议第十条的 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8.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一致同意方可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8.5、为免疑义,本协议的终止不应被视为是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承 诺、义务或保证的责任的免除,任何一方也不应就因欺诈导致的义务与损害而免 责。守约方仍有权依据本协议第十条的约定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 (4)违约责任 10.1、本协议签署后,除本协议规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以下称“违约方”) 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承诺、责任,均视为 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 补救措施和/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违约金。 10.2、因违约方的违约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和承担 非违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而产生的或者遭受的实际损失、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 的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 10.3、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本协议 3.4 条约定履行的 先决条件不能满足的,甲方和乙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因此发生的费用 13 或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10.4、如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期限及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包括解除资金 监管),则每迟延支付一日,应就未支付价款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二的利息, 如超过 30 日仍未能足额支付,则甲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也有权选择单方解除 本协议及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标的股份总交易价款的 10%支付违约金。 10.5、如甲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手续,或自本协议签署后 交割前就所持标的股份的再次出售、转让、质押、托管或设置任何形式的第三方 权利负担(包括优先购买权或购股权等)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备忘录或合同、 或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和本次交易相冲突或包含禁止或限制标的股份转让条 款的合同或备忘录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或被查封、冻结导致无法交割的,则 每迟延交割一日,甲方应按未过户股份对应的交易价款向乙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二 的利息。如超出本协议约定的期限 30 日后仍未能完成全部股份的交割,则乙方 有权选择继续履行,也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协议及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标 的股份总交易价款的 10%支付违约金。 (5)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适用中国境内法律。 11.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在双方之间通过友好 协商的方式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贵州燃气住所地的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3、《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 (1)本次无偿划转方案及相关安排 2.1、划转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贵州燃气为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标的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上市公 14 司。股票代码:600903,股票简称:贵州燃气。贵州燃气主要从事的是城市燃气 运营,主要业务为天然气销售与天然气工程安装。截至 2023 年 3 月 10 日,贵州 燃气总股本为 1,138,261,035 股。 2.2、划转标的股份: 本次无偿划转的标的股份为甲方持有贵州燃气未质押股份 220,334,591 股中 的 41,546,527 股股份(占贵州燃气总股本的 3.65%,以下简称“划转标的股份”) 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 2.3、划转股份价款及费用 2.3.1、本协议股份划转为无偿划转,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股份划转对价。 2.3.2、办理本次股份无偿划转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依照法律法规 等规定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由乙方予以承担。 2.4、划转基准日:本次标的股份无偿划转的基准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5、职工分流安置安排: 本次标的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职工分流安置。 2.6、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本次标的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划转标的公司贵州燃气的债权、债务以及或有 负债的处理,本次标的股份划转完成后,贵州燃气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仍然 由贵州燃气享有和承担。 2.7、股东权益 划转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收益及风险等)在划转 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由甲方享有,交割日后该划转标的股份对应的股东权益由乙 15 方享有。 (2)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5.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于下列 条件均满足后生效: 5.1.1、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次股份无偿划转; 5.1.2、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包括本次无偿划转在内 的乙方取得贵州燃气控制权的交易方案; 5.1.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查通过包括本次无偿划转在内的乙方取得贵 州燃气控制权交易方案涉及的中国境内经营者集中申报。 5.2、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补充、增加或删除,需以书面方式进行。 5.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一致同意方可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3)违约责任 6.1、本协议签署后,除本协议规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以下称“违约方”) 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承诺、责任,均视为 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 补救措施和/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违约赔偿款。 6.2、因违约方的违约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和承担非 违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而产生的或者遭受的实际损失、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 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 (4)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7.1、本协议适用中国境内法律。 16 7.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在双方之间通过友好协 商的方式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贵州燃气住所地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解决。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一)已履行的程序 本次股份转让及无偿划转事项已取得《贵阳市国资委关于贵阳市工业投资有 限公司转让及无偿划转贵州燃气股权有关事宜的批复》。 (二)尚需履行的程序 1、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包括本次无偿划转在内的 乌江能投取得贵州燃气控制权的交易方案;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查通过包括本次无偿划转在内的乌江能投取得 贵州燃气控制权交易方案涉及的中国境内经营者集中申报;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由上交所对股份转让当事人提出的股份转让申请 进行合规性确认,本次权益变动(股份转让)尚需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 户登记等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贵阳工投累计质押股份 174,34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 股份数的 42.62%,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2%。除上述股份质押情况外,贵阳工投 拥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拟向贵州乌江能源 投资有限公司转让的上市公司 134,770,106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及无偿划转的 41,546,527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不存在任何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质 押、查封、冻结等。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已经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国有股份无偿划转 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外,协议双方未曾就本次股份转让设置任何附加特殊条件, 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亦未就转让方在贵州燃气中拥有权益的其 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17 七、本次权益变动其他需披露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对受让方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 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进行了合理的调查和了解。贵州乌江能源投资 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主体资格及资信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受让意图明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贵州 燃气的负债或未解除贵州燃气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贵州燃气利益的其 他情形。 1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 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20 2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原件; 四、《股份转让协议》; 五、《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六、《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 及无偿划转贵州燃气股权有关事宜的批复》; 七、《贵阳市国资委关于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及无偿划转贵州燃 气股权有关事宜的批复》。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贵州燃气办公地点,投资者也可以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2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贵州省贵阳市 限公司 股票简称 贵州燃气 股票代码 600903 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 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公司 册地 阳科技产业园创业大厦 401 室 增加 □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选) 赠与 □ 其他 □(一致行动) 23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409,094,591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 35.94% 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持股数量: 232,777,958 股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持股比例: 20.45%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变动数量:减少 176,316,633 股 例 (其中非公开协议转让 134,770,106 股;无偿划转 41,546,527 股) 变动比例:减少 15.4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23 年 3 月 16 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协议转让及国有股份无偿划转 及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24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不适用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见说明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见说明 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一、已履行的程序 本次股份转让及无偿划转事项已取得《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贵 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及无偿划转贵州燃气股权有关事宜的批复》及《贵 阳市国资委关于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及无偿划转贵州燃气股权有关事 宜的批复》。 二、尚需履行的程序 1、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包括本次无偿划转在内的乙方 取得贵州燃气控制权的交易方案;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查通过包括本次无偿划转在内的乙方取得贵州燃气 控制权交易方案涉及的中国境内经营者集中申报;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由上交所对股份转让当事人提出的股份转让申请进行 合规性确认,本次权益变动(股份转让)尚需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 登记等手续。 25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