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7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IPO 募投项目金额调整及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金额调整方案:保持 补充流动资金 50 亿元不变,募投项目金额按照初始分配额度同 比例调减。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31.76 亿元, 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38 号文《关 于核准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857,1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5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4 日,本公司 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857,100 万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713,15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合计人民币 213,520,861.0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499,629,138.9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划 转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4 日验资报告》(XYZH/2021BJAA30836 号),公司已按照规定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招股说明书募集 序 项目总投资 项目 资金分配额度 号 (亿元) (亿元) 1 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 300MW 海上风电场项目 54.20 38.00 2 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二期 400MW 海上风电场项目 76.18 68.50 昌邑市海洋牧场与三峡 300MW 海上风电融合试验 3 51.28 48.50 示范项目 4 漳浦六鳌海上风电场 D 区项目 92.64 15.00 5 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 A 区项目 70.52 11.00 6 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 H6(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 70.99 9.00 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 H10(400MW)海上风电场项 7 71.67 10.00 目 8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 合 计 487.48 250.00 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发电,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向公司主营 业务。如因项目进度安排,需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向 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公司将以自筹资金予以投入,并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规模超过上述投资项目所 需资金,则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不能满足募投项目投资需要,缺口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由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小于招股说明书中预计规 模,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顺利实施,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调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 方案为保持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变,募投项目金额按照初始分配 额度同比例调减,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 招股说明书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金分 项目 号 金分配额度(元) 配额度(元) 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 300MW 海 1 3,800,000,000.00 3,324,929,536.41 上风电场项目 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二期 2 6,850,000,000.00 5,993,622,980.10 400MW 海上风电场项目 昌邑市海洋牧场与三峡 300MW 3 4,850,000,000.00 4,243,660,066.20 海上风电融合试验示范项目 4 漳浦六鳌海上风电场 D 区项目 1,500,000,000.00 1,312,472,185.42 5 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 A 区项目 1,100,000,000.00 962,479,602.64 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 H6 6 900,000,000.00 787,483,311.25 (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 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 H10 7 1,000,000,000.00 874,981,456.95 (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 8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00 5,000,000,000.00 合 计 25,000,000,000.00 22,499,629,138.97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根 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3,176,000,000.00 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176,000,0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项目 置换金额(元) 号 金额(元) 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 300MW 海上 1 324,000,000.00 324,000,000.00 风电场项目 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二期 400MW 2 2,142,000,000.00 2,142,000,000.00 海上风电场项目 昌邑市海洋牧场与三峡 300MW 海 3 0.00 0.00 上风电融合试验示范项目 4 漳浦六鳌海上风电场 D 区项目 0.00 0.00 5 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 A 区项目 710,000,000.00 710,000,000.00 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 H6 6 0.00 0.00 (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 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 H10 7 0.00 0.00 (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 合 计 3,176,000,000.00 3,176,000,000.00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至 2021 年 6 月 3 日之间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 项审核报告》(XYZH/2021BJAA30867)。 四、本次 IPO 募投项目金额调整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IPO 募投项目 金额调整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金额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17,600 万元。 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和募集资金管理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 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 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中 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出具了鉴证报告。该鉴证报告指 出: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 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 况。 (二)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未超过六个月,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部分投资金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募集资金管理要求。我 们同意公司调整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 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 317,600 万元。 六、上网公告文件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审核 报告》(XYZH/2021BJAA30867)。 2.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独立董事出具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