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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峡能源: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IPO募投项目金额调整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21-08-10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7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IPO 募投项目金额调整及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金额调整方案:保持
补充流动资金 50 亿元不变,募投项目金额按照初始分配额度同
比例调减。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31.76 亿元,
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38 号文《关
于核准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857,1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5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4 日,本公司
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857,100 万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713,15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合计人民币 213,520,861.0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499,629,138.9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划
转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4 日验资报告》(XYZH/2021BJAA30836
号),公司已按照规定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招股说明书募集
序                                                  项目总投资
                          项目                                    资金分配额度
号                                                   (亿元)
                                                                    (亿元)
1      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 300MW 海上风电场项目        54.20          38.00

2    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二期 400MW 海上风电场项目      76.18          68.50

     昌邑市海洋牧场与三峡 300MW 海上风电融合试验
3                                                     51.28          48.50
                       示范项目

4            漳浦六鳌海上风电场 D 区项目              92.64          15.00

5             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 A 区项目             70.52           11.00

6    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 H6(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     70.99           9.00

     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 H10(400MW)海上风电场项
7                                                     71.67          10.00
                          目

8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

                     合          计                   487.48         250.00

     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发电,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向公司主营
业务。如因项目进度安排,需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向
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公司将以自筹资金予以投入,并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规模超过上述投资项目所
需资金,则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不能满足募投项目投资需要,缺口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由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小于招股说明书中预计规
模,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顺利实施,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调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
方案为保持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变,募投项目金额按照初始分配
额度同比例调减,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                                 招股说明书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金分
                项目
号                                 金分配额度(元)      配额度(元)
     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 300MW 海
1                                   3,800,000,000.00    3,324,929,536.41
               上风电场项目
         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二期
2                                   6,850,000,000.00    5,993,622,980.10
           400MW 海上风电场项目
     昌邑市海洋牧场与三峡 300MW
3                                   4,850,000,000.00    4,243,660,066.20
       海上风电融合试验示范项目
4    漳浦六鳌海上风电场 D 区项目    1,500,000,000.00    1,312,472,185.42
5    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 A 区项目    1,100,000,000.00      962,479,602.64
        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 H6
6                                     900,000,000.00      787,483,311.25
      (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
      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 H10
7                                   1,000,000,000.00      874,981,456.95
      (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
8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00    5,000,000,000.00
          合           计          25,000,000,000.00   22,499,629,138.97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根
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3,176,000,000.00 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176,000,0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项目                                   置换金额(元)
号                                       金额(元)
     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 300MW 海上
1                                      324,000,000.00     324,000,000.00
               风电场项目
     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二期 400MW
2                                    2,142,000,000.00   2,142,000,000.00
             海上风电场项目
     昌邑市海洋牧场与三峡 300MW 海
3                                                0.00               0.00
         上风电融合试验示范项目
4     漳浦六鳌海上风电场 D 区项目                0.00               0.00
5     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 A 区项目      710,000,000.00     710,000,000.00
         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 H6
6                                                0.00               0.00
       (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
       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 H10
7                                                0.00               0.00
       (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
           合           计           3,176,000,000.00   3,176,000,000.00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至 2021 年 6 月 3 日之间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
项审核报告》(XYZH/2021BJAA30867)。
      四、本次 IPO 募投项目金额调整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IPO 募投项目
金额调整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金额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17,600 万元。
      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和募集资金管理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
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
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中
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出具了鉴证报告。该鉴证报告指
出: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 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
况。
    (二)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未超过六个月,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部分投资金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募集资金管理要求。我
们同意公司调整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
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
317,600 万元。
    六、上网公告文件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审核
报告》(XYZH/2021BJAA30867)。
   2.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独立董事出具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