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作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能源”或“公 司”)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 构”)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三峡能源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现就三峡能 源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38 号文《关于核准中国三 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857,1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5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857,100 万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713,15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人民币 198,875,720.00 元,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 22,514,274,280.00 元;另扣 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印花税、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499,629,138.97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已经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4 日验资报告》(XYZH/2021BJAA30836 号)。 (二)2021 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 2021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294,406.06 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476,806.06 万元,按募集资金用途用于置换 1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317,6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 万元。2021 年 发生银行手续费 0.64 万元,取得银行利息收入 14,023.08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71,043.81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 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根据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银行选聘并开立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 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樱桃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 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 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已按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 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所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2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 11171101040013020 367,769.8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樱桃园支行 0200000619200269530 261,916.8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871902052610905 192,008.2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91030078801788669669 79,293.7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 10235000000273564 70,055.15 合计 971,043.81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后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IPO 募投项目金额调整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17,6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先投入自 序号 项目 置换金额 筹资金金额 1 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 300MW 海上风电场项目 32,400.00 32,400.00 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二期 400MW 海上风电场项 2 214,200.00 214,200.00 目 3 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 A 区项目 71,000.00 71,000.00 合计 317,600.00 317,600.00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 日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国三峡新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审 核报告》(XYZH/2021BJAA30867)。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该类情况。 3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该类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中的昌邑市海洋牧场与三峡 300MW 海上风电融合试验示范项目、漳浦六鳌海上风电场 D 区项目变更为三 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三期 400MW 海上风电场项目、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四 期 300MW 海上风电场项目、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五期 300MW 海上风电场项 目,涉及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555,613.23 万元,约占募集资金 净额的 24.69%。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49,962.9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94,406.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55,613.2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94,406.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4.69% 截至期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可行 已变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入金额与承诺投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 额 投入金额(2) 入金额的差额 生重大变 目 (4)=(2)/ (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额(1) (3)=(2)- (1) 化 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 300MW 海 否 332,492.95 332,492.95 不适用 73,900.00 73,9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年末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上风电场项目 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二期 否 599,362.30 599,362.30 不适用 345,100.00 345,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年末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400MW 海上风电场项目 昌邑市海洋牧场与三峡 300MW 是 424,366.01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海上风电融合试验示范项目 漳浦六鳌海上风电场 D 区项目 是 131,247.22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 A 区项目 否 96,247.96 96,247.96 不适用 96,247.96 96,247.96 不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年末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 H6 否 78,748.33 78,748.33 不适用 46,058.10 46,058.10 不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年末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 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 H10 否 87,498.14 87,498.14 不适用 30,200.00 30,2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年末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 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三期 是 0.00 255,613.23 不适用 80,400.00 80,4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年末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400MW 海上风电场项目 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四期 是 0.00 135,000.00 不适用 50,500.00 50,5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年末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00MW 海上风电场项目 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五期 是 0.00 165,000.00 不适用 72,000.00 72,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年末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00MW 海上风电场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500,000.00 500,000.00 不适用 500,000.00 50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5 合计 —— 2,249,962.91 2,249,962.91 —— 1,294,406.06 1,294,406.06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昌邑市海洋牧场与三峡 300MW 海上风电融合试验示范项目和漳浦六鳌海上风电场 D 区项目由于新冠疫 情、风机安装船等施工设备紧张、项目部分前期审批手续暂未取得等因素影响,建设周期和投资额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发生调整,短期不具备开工条件,暂缓开工建设,为了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已对两个募投项目进行变更。 请详见本报告“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 2,251,427.43 万元,扣除发行相关中介费用后,可用于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249,962.91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971,043.81 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扣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减手续费净额以及尚未支取的中介费用为 15,486.96 万元)。结余原因为募投项目工程款处于结算中,未 投入全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项目全容量并网日期。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部分项目尚处于试运行期间,未转入固定资产。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截至期末计划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投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累计投资金额 (%) 可使用状态日 可行性是否发 入募集资金总额 投入金额 入金额(2)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1) (3)=(2)/(1) 期 生重大变化 三峡广东阳江阳 昌邑市海洋牧场与 西沙扒三期 三峡 300MW 海上 255,613.23 不适用 80,400.00 80,400.00 不适用 2021 年年末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400MW 海上风电 风电融合试验示范 6 场项目 项目、漳浦六鳌海 上风电场 D 区项 三峡广东阳江阳 目 西沙扒四期 135,000.00 不适用 50,500.00 50,500.00 不适用 2021 年年末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00MW 海上风电 场项目 三峡广东阳江阳 西沙扒五期 165,000.00 不适用 72,000.00 72,000.00 不适用 2021 年年末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00MW 海上风电 场项目 合计 — 555,613.23 202,900.00 202,900.00 — — — — 昌邑市海洋牧场与三峡 300MW 海上风电融合试验示范项目和漳浦六鳌海上风电场 D 区项目由于新冠疫情、风机安 装船等施工设备紧张、项目部分前期审批手续暂未取得等因素影响,建设周期和投资额度发生调整,短期不具备开 工条件,暂缓开工建设,为了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两个募投项目进行了变更。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2021 年 9 月 18 日对上述事项及决议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2021-010、2021- 011、2021-017)。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项目全容量并网日期。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部分项目尚处于试运行期间,未转入固定资产。 7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投项目,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三峡能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 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三峡能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 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三峡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 2021 年度的存放和 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均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