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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峡能源: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1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颁布了《关于
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要求“关于单项交易
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
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按照解释要求,公司
需对已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发布《2021 年第五批企业会
计准则实施问答》明确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
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应当按照受益对象计入
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与存货的生产和加工相关的固
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存货成本确定原则进行处理,行政管理
部门、企业专设的销售机构等发生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
功能分类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公司按要求编制 2022 年度
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定及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上述关于企业会计准则
实施问答。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情况说明
    (一)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
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
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
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
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
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
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
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
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
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对于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
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应当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
相关资产的成本;公司将发电场站发生的固定资产日常零星修理
费及大修理费计入生产成本核算,并调整相关报表列报项目。
    三、对公司影响
    (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
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
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关于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
日常修理费用的会计处理
    本次列报调整为利润表内项目间的重分类调整,对公司经营
成果、资产、负债、权益等各类主要指标均不构成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
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
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