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0 ,-$'1-$')23 -4'(564'()78 (9.'(1-49):; <%’.'5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2)-04-401 致: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进行律师见证,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程序合法性进行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 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董事会发布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已 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在指定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了 1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公告通知公司股东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以现场投 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 13 点 30 分在河北省石家庄市 自强路 35 号庄家金融大厦 2321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翟建强主持;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2 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1、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股东 名册》及公司制作的《签名册》,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和授权委托文件进行了审查,确认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6 名,持有公司 2,329,429,000 股股份,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9%。 2、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43 名,代表有 表决权股数共计 2,671,823,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34%。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见证。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 1、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6 名,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共计 2,329,42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1.79%;根据 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 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4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数共 计 2,671,823,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34%。本所律师认为,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达到法律规定的 要求。 2、监票人及计票人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计票方案,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票由股东 代表、监事和本所律师参加计票清点,并由会议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3、投票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会议 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事日程的提案进行了表决,未以 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4、会议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如下 13 项议案,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议案 同意 同意比例 反对 反对比 弃权 弃权比 是否 序号 内容 票数 (%) 票数 例(%) 票数 例(%) 通过 关于审议《2021 1 年度董事会工 2,671,818,400 99.9998 4,800 0.0002 0 0.0000 是 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2021 2 年度监事会工 2,671,778,500 99.9983 44,700 0.0017 0 0.0000 是 作报告》的议案 3 议案 议案 同意 同意比例 反对 反对比 弃权 弃权比 是否 序号 内容 票数 (%) 票数 例(%) 票数 例(%) 通过 关于审议《2021 3 年年度报告》及 2,671,778,500 99.9983 44,700 0.0017 0 0.0000 是 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2021 4 年度财务决算 2,671,778,500 99.9983 44,700 0.0017 0 0.0000 是 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2021 5 年度利润分配 2,671,778,500 99.9983 44,700 0.0017 0 0.0000 是 预案》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2 6 年度日常关联 739,232,900 99.9939 44,700 0.0061 0 0.0000 是 交易的议案 关 于 续 聘 2022 7 年会计师事务 2,671,778,100 99.9983 44,700 0.0016 400 0.0001 是 所的议案 关于境内债务 8 融资工具一般 2,671,778,500 99.9983 44,700 0.0017 0 0.0000 是 性授权的议案 关 于 核 准 2022 9 年度证券投资 2,671,778,100 99.9983 44,700 0.0016 400 0.0001 是 额度的议案 关 于 2022 年 对 2,670,179,800 99.9384 1,643,00 0.0614 400 0.0002 10 外捐赠授权的 是 议案 0 关于审议《公司 董 事 2021 年 度 2,671,778,100 99.9983 44,700 0.0016 400 0.0001 11 考核及薪酬情 是 况专项说明》的 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 监 事 2021 年 度 2,671,778,500 99.9983 44,700 0.0017 0 0.0000 12 考核及薪酬情 是 况专项说明》的 议案 (2) 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序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号 决权的比例(%) 13.00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1 王慧霞 2,671,773,216 99.9981 是 4 13.02 韩永强 2,671,773,221 99.9981 是 上述第 6 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 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河钢集团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河北省国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河北财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 达盛贸易有限公司在审议该项议案时予以了回避表决。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基于上述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