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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财达证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2-12-27  

                            证券代码:600906       证券简称:财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2-042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钢铁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钢集团”、“控股股东”)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
十五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
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唐钢集团持有公司 1,052,631,0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2.4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且唐钢集团与其一致行动人河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河北财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达盛贸易有限公司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前合计持有公司 34.54%的股份,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
    根据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不超
过 9 亿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含本数)。其中,唐钢集团本
次认购不超过 3.11 亿股,认购金额不超过 17.27 亿元(认购的股份数量=发行认购金
额/每股最终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 1 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根据《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可能导致唐钢集团触发
要约收购义务。
    鉴于唐钢集团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且其已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可以提请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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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涉
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发行所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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