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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无锡银行: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3-30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格式指引》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分别为张庆先生、王怀明先生、

蔡则祥先生、刘一平先生和孙健先生。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

情况

    张庆先生,195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

历,法学学士学位。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律师司处长,北

京市律师协会会长。现任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

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教

育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北京大学

法学院法律硕士校外导师,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本行独立董事。

    王怀明先生,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

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曾任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

与金融系主任,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会计系主任,江苏省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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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会计学会中小企业财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委员,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农业大学资

产经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江苏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

独立董事,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行

独立董事。

    蔡则祥先生,195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

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曾任南京审计学院科研处长、教务处

长、发展规划办公室主任,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

任南京审计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本行独立董事。

    刘一平先生,195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

学历,双学士学位,教授。曾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

院副院长,兼任南京市人民政府政策咨询专家,江苏省现代经营

管理研究会理事,浙江德清银行独立董事等职。现任南京航空航

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会计专业学科带头人、博士

生导师,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州当代防务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董

事,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本行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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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健先生,1972年7月出生,美国国籍,北京大学本科毕业,

美国芝加哥大学博士学位。曾任纽约摩根士丹利固定收益部执行

总经理,纽约XE对冲基金董事总经理,法国巴黎银行经理。现任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量化中心主任、本

行独立董事。

    2.独立董事独立性相关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均不存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所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独立董事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6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风险及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战略发展

委员会、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独立董

事任职和参会情况如下:
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其中独立董事           主任委员

风险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孙健、张庆、蔡则祥     孙健

审计委员会                   刘一平、孙健、王怀明   刘一平

提名及薪酬委员会             王怀明、张庆、刘一平   王怀明

战略发展委员会               蔡则祥                 蔡则祥

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           蔡则祥                 邵辉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张庆、孙健、王怀明     张庆

    2.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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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东大会召开了1次,审议通过了16项议

案;董事会召开了6次,审议通过了38项议案,听取了37项报告;

召开各专门委员会19次,审议通过了63项议案。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

了职责。风险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就如何有效防控线上产品风

险开展相关调研,按上市银行要求,并对本行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进行调研;审计委员会就如何加强线上业务审计,更好地促进创

新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开展调研;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就如何进一步

完善薪酬体系建设,促进本公司高质量发展进行调研;战略发展

委员会对长三角一体化与农商行发展进行调研;三农金融服务委

员就如何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专注支农支小信贷主业开展调

研;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如何进一步优化服务效率,保护消

费者权益进行调研。日常工作中,董事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

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报告期内,

第五届独立董事的参会情况如下:
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张庆   王怀明   蔡则祥   刘一平   孙健

股东大会                   0/1    0/1      1/1      0/1      1/1

董事会                     5/6    6/6      6/6      6/6      6/6

风险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3/4             4/4               4/4

审计委员会                        4/4               4/4      4/4

提名及薪酬委员会           3/3    3/3               3/3

战略发展委员会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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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                             2/2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2      2/2            2/2

   注:表中显示的是:实际参会次数/应该参加次数。

    3.独立董事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张庆先生、王怀明先生、蔡则祥先生、

刘一平先生和孙健先生分批参加了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主办的

关于贯彻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宣

讲培训活动和新《证券法》下上市公司证券违法责任的线上培训;

本行独立董事刘一平先生于2020年11月参加了江苏省农村信用

社联合社主办的全省农村商业银行董、监事培训班。我们加深了

对监管法规的理解,提高了履职能力及决策的科学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与

关联方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的会议材料进行了认真仔细的阅读,

并就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公司与

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日常及正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交易公允,没

有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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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

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相关情况进

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我

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未

发现公司除了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正常的

对外担保业务以外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我们从

客观、独立的角度做出判断: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通过对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审核,未发现有不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同意上述议案。此外,我们审阅了

董事会聘任的总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并在年度报告中对外

披露。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快报,业绩快报

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实际数据和指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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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重大差异。

    6.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五届十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

所。在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该议案经审

议并获通过。

    7.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在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五届十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并获通过。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8元人

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32687982.6元。2019年年度

权益分派工作在2020年6月5日实施完成。

   本公司于2020年拟定了《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若

当年进行股利分配,则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8.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发生未

能履行承诺的情况。

    9.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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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以及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

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共披露临时公告56

份,定期报告4份。

    10.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无锡农商行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中国银保监会监管

要求推进内控工作,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

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11.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6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风险及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战略发展

委员会、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报告期

内,董事会召开了6次,审议通过了39项议案,听取了38项报告;

召开各专门委员会19次,审议通过了63项议案。报告期内,公司

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开程序、审议程序、会议材料等

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全年,我们本着客观、独立、公正、审慎的原则,从

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出发,勤勉尽职,认真参加董事会会

议并审议各项议案,积极组织专门委员会活动,对本公司的发展

战略、公司治理、全面风险管理、内控制度、合规管理、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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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业务创新、绩效考核等方面建言献策,在本公司重大事项的

决策中发挥了实质性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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