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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无锡银行:关于部分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600908         证券简称:无锡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1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4月28日,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本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
   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非关联董事10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卫平、万妮娅、殷新中、
孙志强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
关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对2022年度与部分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预计的部分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银
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一致;独立董事同
意将《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
回避。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
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
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
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
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在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经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
程序符合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无 锡 市 太 湖 新 城 发 展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7 年 3 月 , 注 册 资 本 为
2041074.84万元,法定代表人朱刚。该公司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管
理、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拆迁服务;城市项目建设综合开发;市政工程施
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屋租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截至2021年9月末,
公司总资产8919282.79万元,净资产3399595.8万元;2021年1-9月,该公司营业
收入235586.29万元,净利润27256.19万元。
    (2)关联关系
    本行主要股东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建发”)的关
联方。
    2.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注册资本为1743800万元,法定代
表人陆晓春。该公司经营范围:对城市轨道交通的投资、建设、运营;工程管理
服务;国内贸易;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凭有效资
质证书经营);咨询和培训服务(不含发证、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
训);对京沪高速铁路和沪宁城际铁路无锡段的投资建设;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国内广告业务。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6900392.62万元,净资产
2360359.62万元;2021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52995.66万元,净利润15604.47
万元。
    (2)关联关系
    本行主要股东无锡建发的关联方。
    3.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无 锡 市 建 设 发 展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1991 年 6 月 , 注 册 资 本 为
1849461.492984万元,法定代表人唐劲松。该公司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
投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拆迁服务;城市项目建设综合开发;市政
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屋租赁服务。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
7578970.82万元,净资产2622557.52万元;2021年1-9月,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337176.53万元,净利润61909.05万元。
    (2)关联关系
    本行主要股东。
    4.无锡锡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无锡锡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8月02日,注册资本为228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孙志强。该公司经营范围:冷轧镀锌材料。截至2021年12月,公司总
资产24295万元,净资产15615万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13886万元,净利
润504万元。
    (2)关联关系
    本行主要股东无锡万新机械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5.无锡市兴达尼龙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无锡市兴达尼龙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04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27.4万
元,法定代表人殷新中。该公司经营范围:尼龙制品、尼龙610盐、尼龙1010盐、
塑料尼龙合成的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资产的尼龙切片、尼龙丝、癸二胺、十二
碳二元胺、癸二酸、十二碳二元酸、蓖麻油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
生产及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
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PBT单丝、PET单丝的制造、加
工。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105383.33万元,净资产58018.09万元;2021年,
该公司营业收入48394.72万元,净利润8322.39万元。
    (2)关联关系
    本行主要股东。
    6.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01月,注册资本为 1154445万元,法定
代表人夏平。该公司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
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
政府债券、承销短期融资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从事同业拆
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客理财、代理销
售基金、代理销售贵金属、代理收付和保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保险箱业务;
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
兑换;结售汇、代理远期结售汇;国际结算;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同业外汇拆
借;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网
上银行;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
26183.9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922.27亿元;2021年,该公
司营业收入637.7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6.94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主要股东无锡建发的关联方。
    7.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江 苏 紫 金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11 年 3 月 , 注 册 资 本 为
366088.8889万元,法定代表人赵远宽。该公司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
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
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
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外汇同业拆借,
资信调查、资信和见证业务,结售汇业务,基金销售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2067.5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权益159.98亿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45.0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15.16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原独立董事王怀明担任独立董事。
    8.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年12 月,注册资本为
103871.91万元,法定代表人杨东。该公司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
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
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
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开办外汇业务、办理国际结算;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525.20亿元,净
资产35.48亿元;2021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10.74亿元,净利润2.64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参股公司(持有其总股本的 16.25%股份)。
    9.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年12 月,注册资本为
972639.9352万元,法定代表人陆向阳。该公司经营范围: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
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
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
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
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外汇汇款;结汇、售汇;提供外汇资信调查、咨询和
见证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
4671.08亿元,净资产392.24亿元;2021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87.76亿元,
净利润29.32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原独立董事蔡则祥担任外部监事。
    10.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年12 月,注册资本为
274085.5925万元,法定代表人庄广强。该公司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
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办理银行卡业务;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
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
贴现;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及见证业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
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2466.0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98.42
亿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76.5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4
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原独立董事蔡则祥担任独立董事。
    11.泰州姜堰锡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泰州姜堰锡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注册资本为1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杨首江。该公司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
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
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80839.74万元,净资产
16633.73万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3739.46万元,净利润1040.29万元。
    (2)关联关系
    本行控股子公司。
    12.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4月,注册资本为1388980.1211万元,
法定代表人严琛。该公司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
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买
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
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
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结汇、售汇业务。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总资
产13898.31亿元,净资产1119.89亿元;2021年1-6月,该公司营业收入175.66
亿元,净利润61.95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外部监事董晓林担任外部监事。
    13.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江 苏 宜 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6 年 7 月 , 注 册 资 本 为
142589.9144万元,法定代表人杨满平。该公司经营范围: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
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
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
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
外汇汇款;结汇、售汇;提供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780.61亿元,净资产56.43亿元;2021
年,该公司营业收入30.41亿元,净利润3.28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主要股东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信托”)、无锡建发
的关联方。
    14.江苏句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江 苏 句 容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11 年 6 月 , 注 册 资 本 为
36835.9823万元,法定代表人朱安顺。该公司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
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
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
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末,
公司总资产330.97亿元,净资产26.71亿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8.7亿元,
净利润1.77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主要股东国联信托的关联方。
    15.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01月,注册资本为 300000 万 元 , 法 定
代表人周卫平。该公司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
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
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
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
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
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末,国联信托总资产628962.04万元,
净资产583896.86万元;2021年,国联信托营业收入 65426.56万元,净利润
53000.75万元。
     (2)关联关系
     本行主要股东。
     16.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3月,注册资本11322.53万元,
法定代表为王均金。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企业管理服务;国内贸
易(不含国家限制及禁示类项目);电梯的维修及保养;钟表修理;金银饰品加
工;仓储服务;停车场服务;自有场地及专柜租赁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口和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上,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6月末,
公司总资产1057253.99万元,净资产472225.52万元;2021年6月末,该公司营业
收入441399.46万元,净利润15103.91万元。
     (2)关联关系
     本行主要股东国联信托的关联方。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内容
                                    2022 年预
序               2021 年业务开展
     客户名称                         计额度              内容
列                    情况
                                    (万元)
     无锡市太                                   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
                2021 年授信
     湖新城发                                   行承兑汇票、贴现、债权融资
                105000 万元,截至
1    展集团有                         170000    计划、信托、理财直接融资工
                2021 年末,用信余
     限公司及                                   具、债券、保函、信用证等授
                额 103700 万元
     其关联方                                   信业务
                                                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
     无锡地铁   2021 年授信 50000
                                                行承兑汇票、贴现、债权融资
     集团有限   万元,截至 2021
2                                     50000     计划、信托、理财直接融资工
     公司及其   年末,用信余额
                                                具、债券、保函、信用证等授
     关联方     15125 万元
                                                信业务
     无锡市建                                   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
                2021 年授信 70000
     设发展投                                   行承兑汇票、贴现、债权融资
                万元,截至 2021
3    资有限公                         70000     计划、信托、理财直接融资工
                年末用信余额
     司及其关                                   具、债券、保函、信用证等授
                29700 万元
     联方                                       信业务
     无锡锡隆   2021 年授信 16900               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
4    金属制品   万元,截至 2021       23000     行承兑汇票、贴现、债权融资
     有限公司   年末,用信余额                  计划、信托、理财直接融资工
    及其关联   15900 万元                    具、债券、保函、信用证等授
    方                                       信业务

                                             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
    无锡兴达   2021 年授信 24000
                                             行承兑汇票、贴现、债权融资
    尼龙有限   万元,截至 2021
5                                   24000    计划、信托、理财直接融资工
    公司及其   年末,用信余额
                                             具、债券、保函、信用证等授
    关联方     23940 万元
                                             信业务
               2021 年授信 25 亿
    江苏银行
               元,截至 2021 年              主要用于同业投、融资业务,
6   股份有限                        250000
               末,用信余额 6.9              票据业务,债券业务等
    公司
               亿元
   江苏紫金    2021 年授信 22 亿
   农村商业    元,截至 2021 年              主要用于同业投、融资业务,
 7                                  220000
   银行股份    末,用信余额 59               票据业务,债券业务等
   有限公司    万元
   江苏淮安
               2021 年授信 2.5 亿
   农村商业                                  主要用于同业投、融资业务,
 8             元,截至 2021 年     25000
   股份有限                                  票据业务,债券业务等
               末,无用信余额
   公司
   江苏江南    2021 年授信 23 亿
   农村商业    元,截至 2021 年              主要用于同业投、融资业务,
 9                                  230000
   银行股份    末,用信余额 4.7              票据业务,债券业务等
   有限公司    亿元
   江苏常熟    2021 年授信 23 亿
   农村商业    元,截至 2021 年              主要用于同业投、融资业务,
10                                  230000
   银行股份    末,用信余额 2.3              票据业务,债券业务等
   有限公司    亿元
   泰州姜堰
   锡州村镇                                  主要用于同业投、融资业务,
11             2021 年未授信        30000
   银行股份                                  票据业务,债券业务等
   有限公司
               2021 年授信 22 亿
   徽商银行
               元,截至 2021 年              主要用于同业投、融资业务,
12 股份有限                         220000
               末,用信余额 5.4              票据业务,债券业务等
   公司
               亿元
   江苏宜兴    2021 年授信 5 亿
   农村商业    元,截至 2021 年              主要用于同业投、融资业务,
13                                  50000
   银行股份    末,用信余额 1.3              票据业务,债券业务等
   有限公司    亿元
   江苏句容
               2021 年授信 2 亿
   农村商业                                  主要用于同业投、融资业务,
14             元,截至 2021 年     20000
   银行股份                                  票据业务,债券业务等
               末,无用信余额
   有限公司
                                                  主要用于同业投、融资业务,
                                                  票据业务,债券业务等,及流
   国联信托       2021 年授信 16.6
                                                  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
   股份有限       亿元,截至 2021
15                                      160000    承兑汇票、贴现、债权融资计
   公司及其       年末,用信余额
                                                  划、信托、理财直接融资工具、
   关联方         4.85 亿元
                                                  债券、保函、信用证等授信业
                                                  务
   江苏无锡                                       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
                  2021 年授信 20000
   商业大厦                                       行承兑汇票、贴现、债权融资
                  万元,截至 2021
16 集团有限                             40000     计划、信托、理财直接融资工
                  年末,用信余额
   公司及其                                       具、债券、保函、信用证等授
                  4950 万元
   关联方                                         信业务

备注: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对主要

股东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单个主体的授信余额

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百分之十。商业银行对单个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百分之

十五。

    公司严格贯彻落实上述监管要求,确保公司主要股东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

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单个主体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百分之十,

确保单个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合计授

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百分之十五。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预计部分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政策经营范围内发生
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
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业法规、政策允许的经营范围内发生的
常规业务,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稳步促进业务发展。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
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
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