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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燃气: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16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18-042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 7 号公司 404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84,847,2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89.0004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会议由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颂秋先生主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8 人,董事朱锂坤先生、魏晓野女士、谭启平先生
   因公,未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3 人,监事王汝煃女士、黎小双先生因事因公,未
   参加会议;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1.01              王颂秋               1,402,188,605           是
1.02              朱锂坤               1,225,403,605           是
1.03              李云鹏               1,402,188,612           是
1.04              夏杉                 1,634,203,604           是
1.05              王继武               1,402,188,605           是
1.06              吴灿光               1,402,188,605           是
1.07              黄涌生               1,225,403,603           是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2.01              贾朝茂               1,633,803,605           是
2.02              林晋                 1,301,830,272           是
2.03              王洪                 1,301,830,272           是
2.04              王海兵               1,301,830,275           是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3.01              陈立                 2,403,463,605           是
3.02              黎小双               1,050,403,605           是
3.03              王馨悦                 700,603,607           是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王颂秋、朱锂坤、李云鹏、夏杉、王继武、吴灿光、黄涌
生为董事,贾朝茂、林晋、王洪、王海兵为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三年;选举陈立、黎小双、王馨悦为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职工监事庞兵、杨晓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王颂秋         403,605    94.4768
1.02        朱锂坤         403,605    94.4768
1.03        李云鹏         403,612    94.4784
1.04        夏杉           403,604    94.4765
1.05        王继武         403,605    94.4768
1.06        吴灿光         403,605    94.4768
1.07        黄涌生         403,603    94.4763
2.01        贾朝茂         403,605    94.4768
2.02        林晋           403,605    94.4768
2.03        王洪           403,605    94.4768
2.04        王海兵         403,609    94.4777
3.01        陈立           403,605    94.4768
3.02        黎小双         403,605    94.4768
3.03        王馨悦         403,607    94.4772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慧君、郑升建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关于重庆燃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认为: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