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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燃气:重庆燃气关于拟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公告2021-02-25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1-013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公司“十四五”期

间的资金需求,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燃气”或“公

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债务融资

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

券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发行种类及发行主要条款

    1.发行的债务类融资产品规模及种类:各类债务融资产品总规模合计

不超过15亿元;发行的债券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

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

    2.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于发行时确定。

    3.发行利率: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通过合理合规的方式确定。

    4.期限: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5.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

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等用途。

    6.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了保障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高效、有序实施,拟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该授权的基础上,由董事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与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

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发行的债务类融资产品品种,包

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

    2.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公司具体需要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3.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要以及资本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的债务类融资

产品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债务类融资金

额、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等。

    4.根据债务类融资产品的实际需要,委任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

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登记、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并代表公司向相

关监管部门办理债务类融资产品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5.办理与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6.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授权之日起36个月。

    三、审批程序

    本次拟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通过授权方式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进行融资,有利于公司进一

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公司“十四五”期间在生产经营及

项目投资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本次拟通过授权方式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要以及资本市场条件,履行

相关必要程序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