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3-11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600917.SH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
股东大会会议
资料
关于拟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议案
各位股东:
近年来,公司秉承积极的投资策略,项目建设及合资合作
持续发力,已储备一批投资项目。根据目前规划,“十四五”期
间,公司在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新能源投资项目、智慧燃气设
施项目和股权投资项目预计投资 57.9 亿元,规划通过债权方
式融资约 20-25 亿元。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公司“十
四五”期间重大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债务融资产品,品种包
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等。
一、发行种类及发行主要条款
1.发行的债务类融资产品规模及种类:各类债务融资产品
总规模合计不超过 15 亿元;发行的债券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
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或者上述
品种的组合。
2.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于发行
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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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利率: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通过合理合规的方
式确定。
4.期限:发行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
5.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等用途。
6.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
效。
二、授权事项
为了保障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高效、有序实施,拟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该授权的
基础上,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
权决定与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发行的债务类融资产
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
短期融资券等。
2.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公司具体需要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
用途。
3.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要以及资本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的
债务类融资产品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确定债务类融资金额、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
发行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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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债务类融资产品的实际需要,委任中介机构,包括
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
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登记、上市相
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债务类融
资产品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5.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授权之日起 36 个
月。
6.办理与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
他事项。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