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1-04-30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和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的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的要求,经审
阅和查询相关材料,对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核查,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担保的情形,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
续到报告期的前述担保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
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情况。
二 O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独立董事签字见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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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职 务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姓 名 贾朝茂 林 晋 王 洪 王海兵
签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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