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变更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 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重庆燃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华润渝康《关于提名董监事变更的函》和华润燃气 投资《提名函》,鉴于股权调整,华润渝康提名免去任庆扬 担任的公司董事职务,华润燃气投资提名孙莉为公司董事人 选。会前,任庆扬已向公司董事会辞去董事职务。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董事变更议案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进行了相关审查,孙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相关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 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 述议案。 独立董事:贾朝茂、林晋、王洪、王海兵 2022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