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重 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工 程师的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了 相关审查,蒋映晖自 2020 年 8 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的相关规定;相关提名方式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独立董事:贾朝茂、林晋、王洪、王海兵 二○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