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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燃气:重庆燃气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9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地工作,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努力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履职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共 4 名,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独立董事中有会计、法律领域的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全体独立
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均已在公司法定信息披
露媒体进行披露。
   (二)关于任职条件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通过现场会议、实地调研、电话沟通、
电子邮件、公众媒体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重大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方
面的约束制衡作用,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运作、提升公司内部
管理效能,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做了大量工作。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我们出席会议的具
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参加会议

    贾朝茂             8              8                 否
     林晋              8              8                 否
     王洪              8              8                 否
    王海兵             8              8                 否

    在董事会会议上,我们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
分发挥各自的专业能力,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行
使表决权,并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均
保证了独立董事在各专委会能够独立、有效的履行职责。公司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
集人)均由独立董事担任。报告期内,共召开战略委员会 1 次,
审计委员会 5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
独立董事积极组织、参与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有效发挥
独立董事和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中的作用,为
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培训学习情况
    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和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网上业务
培训,取得了上交所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证书,通过持续学习,
了解上市公司监管和运作的最新情况,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四)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交流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向独立
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完成情况和计划,积极听取独立董事对
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各方对我们开展各项工作均给予
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隐瞒的情况。2022 年
10 月,我们实地调研新组建的输配分公司,了解其作为公司专
业化供气平台的运营情况,并参观中心城区天然气调峰保供重
点设施—头塘储配站,并与现场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本次调
研进一步增进我们对场站运行生产、安全管理及智能化运行相
关情况的了解。
    我们也时刻关注公司在媒体方面的动态,立足外部多视角
全方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充分发挥各自在财务、法律、管理、
行业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向管理层就公司治理、规范运作、
成本管控、改革发展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及前瞻性思
考,为促进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2 年,按照上市公司法人治理和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
股东大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各负其责,有效
制衡,科学决策,切实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我们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需要,并能得到有效
执行。
    (二)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
润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 24
家分子公司与华润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华润燃气综合
服务产品供销合同》,开展厨电燃热产品销售业务。我们认为,
本关联交易合同的签订,是公司发展战略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
要,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拓
展公司增值业务,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方资金往来及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特别关注了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
担保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
未发现公司为关联方进行担保的情况。
    (四)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21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派送现金 1.48 元(含税),共计派送现
金 23,256 万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96%。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
程》和公司《2021-2023 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公
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既综合考虑了
公司资本性开支及流动资金需求等因素,又有效保障了股东的
合理投资回报。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
度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
符合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报告审计工作要求,前后任
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
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进行沟
通,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所履行的审
议程序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能够勤勉的履行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
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运用各自在财务、法律、管理、行业等
方面的专长,积极向董事会建言献策,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
为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和稳健发展发挥了作用。
    在我们的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
办公室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在此深表感谢!
    2023 年 2 月,公司换届选举,我们 4 位独立董事均获得连
任,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独立的原则,不断提高专业
水平和决策能力,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增进与公
司管理层的沟通,向公司提出更多建设性意见;关注公司规范
运作与风险管控,更好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
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贾朝茂、林晋、王洪、王海兵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