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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安期货: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1-28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2-005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安期货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6 号),永

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首次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5,555,556 股。公

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现将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次发行结果,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310,000,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455,555,556 元。

    公司类型将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上市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上市后适用)》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相关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经中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1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145,555,556 股,并于
       【】万股,并于【】年【】月【】     2021 年 12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市。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
       江干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  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10
 2
                                      层、1101 室、1102 室、1104 室、16-17
       务大厦 10 层、1101 室、1102 室、
       1104 室、16-17 层。            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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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元。                         1,455,555,556 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均为普通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均为普
 4                                    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人民币 1
       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元。
            第七十六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
       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
       持。在公司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副董
       事长的情况下,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第七十六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
       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 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名董事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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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 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 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
       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 举一名监事主持。
       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
       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
       持。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独
    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董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 4 名独
    事会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其
                                       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
    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
                                       士。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
6   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
                                       信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
    信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
    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
                                       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根据需要决定副董事长的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设置。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
                                       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
7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和副
                                       的罢免应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经
    董事长的罢免,应由三分之一以上
                                       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后生效。
    董事提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后生效。
    第一百三十四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
    长履行职务。在公司有两名副董事
                                       第一百三十四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长的情况下,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8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
                                       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
    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
    会,由 6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
    事 2 名。监事会设主席 1 人,可根
    据需要决定监事会副主席的设置。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
    监事会主席和监事会副主席由全
                                       由 6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2 名。
    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
                                       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
    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
                                       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
    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
9   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
                                       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
    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
                                       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为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职工监事由公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
                                       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职工监
    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
    产生。
     第二百一十二条 公司应当在符合    第二百一十二条 公司应当在《上海证
     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     券报》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
10
     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的信     体上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的
     息。                             信息。
     第二百四十三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于公司完成首次公开   第二百四十三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
11   发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由公司董事
     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本章程由公   会负责解释。
     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

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

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公

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全部事宜。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