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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安期货: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2-02-08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2219 会议室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葛国栋先生



    一、宣布会议开始

    (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代表股份数)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介绍现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四、审议会议议案

    五、交流提问

    六、推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七、投票表决

    八、会场休息

    (统计现场、网络投票结果)

    九、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请提前十五分钟

进入会场,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由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或列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

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尊

重和维护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震

动或静音状态,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召开一个工作日

前向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

《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

简明扼要,发言时应当先介绍姓名或股东单位,每位发言时间不

超过 3 分钟。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时间有限,公司不能保证填写《股

东发言登记表》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发言顺序按

照登记时间先后安排。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

若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共审议 6 项议案,议案 1 为特别决议
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六、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票表决权。股东对表决票中表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

表决:“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投票:每项议案逐项表

决,请股东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决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

法辨认的,视为“弃权”;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

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

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如出现重复

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本次

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有关职责。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

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法定义务。
                    议案目录

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相应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 1

议案 2:关于同意提前偿还公司次级债的议案 .......... 5

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 6

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 8

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0

议案 6: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
保险的议案 ...................................... 15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相应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安期货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6 号),公

司于 2021 年 12 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145,555,556 股。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需要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次发行结果,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310,000,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455,555,556 元。

       公司类型将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上市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上市后适用)》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1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普通股【】万股,并于【】年【】 145,555,556 股,并于 2021 年 12 月
    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
    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  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
2
    际商务大厦 10 层、1101 室、1102务大厦 10 层、1101 室、1102 室、
    室、1104 室、16-17 层。        1104 室、16-17 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3
    民币【】万元。                 币 1,455,555,556 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均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
4                                  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
    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人民币 1 元。
        第七十六条 股东大会会议
    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
    事长主持。在公司有两名或两名
                                        第七十六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
    以上副董事长的情况下,由半数
                                   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
                                   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
    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5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
    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
                                   数 以 上监 事 共同 推举一 名 监事 主
    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持。
    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
    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
    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
    会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
    不少于董事会全体董事人数的三 设 4 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 1 名
    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对公司及
6   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 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
    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
    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护公司整体利益。
    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会设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会设董
    董事长 1 人,可根据需要决定副
                                   事长 1 人,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董事长的设置。董事长和副董事
7                                  举产生。董事长的罢免应由三分之
    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一以上董事提议,经全体董事过半
    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罢免,应
                                   数通过后生效。
    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经全

                                 2
       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后生效。
           第一百三十四条 董事长不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在公司有           第一百三十四条 董事长不能
       两名副董事长的情况下,由半数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
 8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
       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职务。
       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设监
       事会,由 6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
       监事 2 名。监事会设主席 1 人,可
       根据需要决定监事会副主席的设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
       置。监事会主席和监事会副主席       会,由 6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       2 名。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由全体监
       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
       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       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
 9
       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
       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       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
       会议。                             代 表 的比 例 为监 事总数 的 三分 之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       一。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
       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       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         民主选举产生。
       一。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
       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百一十二条 公司应当            第二百一十二条 公司应当在
       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       《上海证券报》等符合中国证监会
 10
       体上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       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公司公告和
       露的信息。                         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第二百四十三条 本章程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公司完成            第二百四十三条 本章程经股
 11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       东 大 会审 议 通过 之日起 生 效并 实
       所主板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3
    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全部事宜。

    《公司章程》全文详见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4
议案二


         关于同意提前偿还公司次级债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发行次级债人民币 3 亿元,票面

利率 4.3%,期限 3 年期,并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挂牌,债券全称: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

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167934.SH。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资本金相对宽裕。综合

考虑监管指标、资金成本等因素后,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

投资者利益,建议全额提前偿还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

券(第一期)。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5
议案三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接到《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永

安期货董监事候选人的函》(浙东股政人〔2021〕210 号),股东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决定,推荐王正甲先生

为公司董事候选人,金朝萍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与

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查了王正甲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同意此

次董事人员变更事项。王正甲先生任期将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

前,由金朝萍女士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王正甲先生简历




                            6
附件:

                    王正甲先生简历


    王正甲,男,1977 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浙江证监局稽查处主

任科员、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一处副处长、浙江证监局公司

检查处副处长、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

理。自 2018 年 11 月起,任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自 2019 年 1 月起,兼任香

港东方国际贸易公司董事。

    王正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东

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7
议案四


               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接到《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永

安期货董监事候选人的函》(浙东股政人〔2021〕210 号),股东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决定,推荐胡海涛女士

为公司监事候选人,胡慧珺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胡海涛女士任期将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

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前,由胡慧珺女

士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胡海涛女士简历




                            8
附件:

                   胡海涛女士简历


    胡海涛,女,1969 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资产财务部会计、浙江东方集团华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

主管、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经理、浙江东方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经理。自 2018 年 3 月起,任浙江

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经理。

    胡海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东

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资产财务部经理外,与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

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9
议案五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审计

资格,在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客观、真

实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服务,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

计服务费用为 115 万元(含税)。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10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0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901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749 人

    2020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30.6 亿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7.2 亿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8.8 亿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29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11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5.7 亿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00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

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

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

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

施和纪律处分。3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

措施 20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懿忻 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 1996 年开始持续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自 2021 年度审计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伟星新材、道通科技、

                            12
中科寒武纪、东方材料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晗 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 2008 年开始持续在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自 2021 年度审计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斌 1995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重庆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高级经理、高级合伙人,天健光华会计

师事务所和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授薪合伙人等职。曾主持涪陵

电力、西南证券、贵阳银行等十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再融资或资

产重组审计业务,积累了比较丰富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经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

(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

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

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年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

求、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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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服务费用为

115 万元(含税)。

    上年度审计收费 50 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50 万

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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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六


 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

                       保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加强公司风险管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降低公司

经营风险,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维护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

任险”)。

     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相关主体;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

最终协商签订的数额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 万元(具体以公司与保险

公司最终协商签订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

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董监高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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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

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

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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