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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安期货: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2-03-26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二〇二二年四月六日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4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2219 会议室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葛国栋先生



    一、宣布会议开始

    (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代表股份数)

    二、介绍现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审议会议议案(含股东发言、提问环节)

    四、推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五、投票表决

    六、休会、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七、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请提前十五分钟

进入会场,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由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或列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

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尊

重和维护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震

动或静音状态,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召开一个工作日

前向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

《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

简明扼要,发言时应当先介绍姓名或股东单位,每位发言时间不

超过 3 分钟。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时间有限,公司不能保证填写《股

东发言登记表》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发言顺序按

照登记时间先后安排。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

若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共审议 3 项议案,议案 2 为特别决议
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六、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票表决权。股东对表决票中表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

表决:“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投票:每项议案逐项表

决,请股东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决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

法辨认的,视为“弃权”;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

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

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如出现重复

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本次

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有关职责。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

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法定义务。
                    议案目录

议案 1:关于调整金融资产投资额度的议案 ............ 2
议案 2:关于增加为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的议案 ......................................... 3
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 6




                          1
议案一


          关于调整金融资产投资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需要,拟调整经营管理层金融资产投资额度限额:

    一、单项对外固定收益类(主要投向债券、货币等资产)产

品投资金额不超过 10 亿,单项对外权益类、衍生品类等产品投

资金额不超过 3 亿;

    二、固定收益类产品成本控制在 40 亿元以内,公司权益类、

衍生品类等产品成本控制在 30 亿元以内。

    公司经营管理层将在上述额度内审慎经营,根据市场环境灵

活配置资产。

    上述授权额度有效期为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止。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2
议案二


     关于增加为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担保情况概述

    随着期货上市品种逐渐增加,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永

安资本”)的业务团队及经营规模稳步扩大,销售收入和净利润

也进一步稳定上升,永安资本对银行授信额度需要相应增加。为

促进永安资本持续稳定经营,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浙江中邦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中邦实业”)拟增加为永安资本提供担保

额度。截至 2022 年 3 月 20 日,中邦实业对永安资本的担保总额

为 41.74 亿元,本次拟增加对永安资本的担保额度 70 亿元(含

前期担保到期续签),有效期内,每日担保余额不超过 70 亿元。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 199 号 5 楼 511 室

    法定代表人:刘胜喜
                             3
    成立时间:2013 年 5 月 8 日

    注册资本:21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贸易代理;食用农产品批

发;棉、麻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纸制品制造;文具用品

批发;金属矿石销售;贵金属冶炼;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

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五

金产品批发;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肥料销售;谷物

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功

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五金

产品零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

口;畜禽收购;牲畜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949,974.57           587,501.86

    净资产          208,918.31           187,661.24

                             4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553,426.02     2,312,292.87

    净利润             21,570.13        20,735.51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具体协议签署后按照相关要求

发布进展公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2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对外

担保总额共计 41.74 亿元,均为中邦实业对永安资本的担保。在

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内,每日担保余额不超过 70 亿元,每日担

保余额占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82.1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

保情形。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5
议案三


               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接到《浙江省金融控

股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的函》(浙金控

函〔2022〕2 号),股东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经研究,推荐韩

伟锋先生为公司监事,邵珏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韩伟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其任期将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届

满之日止,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前,由邵珏女士继续履行监事

职务。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韩伟锋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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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伟锋个人简历

    韩伟锋,男,1978 年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

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萧山第二高级中学英语教师、国浩律师事务

所律师、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法务经理、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

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

公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浙江

金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韩伟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省

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担任风险合规部总经理外,与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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