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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安期货: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6-15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2 年 6 月 21 日杭州
                       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请提前十五分钟

进入会场,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由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建议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现场参会请持 72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佩戴口罩。公司将

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参会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请予配合。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尊

重和维护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震

动或静音状态,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召开一个工作日

前向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

《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

简明扼要,发言时应当先介绍姓名或股东单位,每位发言时间不

超过 5 分钟。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时间有限,公司不能保证填写《股

东发言登记表》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发言顺序按

照登记时间先后安排。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

若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四、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票表决权。股东对表决票中表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

表决:“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投票:每项议案逐项表

决,请股东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决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

法辨认的,视为“弃权”;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

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

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如出现重复

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公司董事会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本次

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六、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有关职责。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

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法定义务。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6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2219 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

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 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9:15-15:00。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葛国栋先生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现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审议会议议案(含股东发言、提问环节)

    四、推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五、投票表决

    六、休会、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七、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议案目录

审议事项:

议案一: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

议案二: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7

议案三: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13

议案四: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4

议案五: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19

议案六:关于确认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21

议案七: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6

议案八:2021 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 ............ 31

报告事项: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3




                          1
议案一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1 年度,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公司

经营管理层及各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积极推进董事会战略目标

的实施落地。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人员构成与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目前由 10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葛国栋先生、

申建新先生、侯兴钏先生、王正甲先生、麻亚峻先生、张天林

先生、独立董事李义超先生、独立董事黄平先生、独立董事冯

晓女士和独立董事黄德春先生。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

会、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权限,履行决策程序。董事会切实

做到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有效执行股东大

会决议。公司全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审议通过 37 项议

案,除定期董事会常规性议案外,还涉及公益捐赠、新三板摘

牌、乡村振兴工作计划、成立战略投资总部等议案,深入讨论

并及时决策了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有关重大事项。董事会下设专

门委员会也积极履职,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 15
                            1
项;3 次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 3 项;2 次战略

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 2 项;4 次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

审议议案及听取报告共 11 项。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结合各自的专

业优势,客观和审慎评估公司重大事项,为董事会科学、高效

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

见和独立意见,充分体现了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二、全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板上市,久久为功终圆梦。

    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发行股票

1.45 亿股,发行价格 17.97 元/股,共募集资金 26.16 亿元。

从 2012 年行业内首家完成股份制改造到 2015 年新三板挂牌再

到 2021 年主板上市,公司携手投资者走过了 9 年漫漫资本市场

发展路,久久为功终圆梦。

    (二)稳抓经营,实现良好业绩。

    2021 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实现高质量增长,各项关键指标

保持行业领先,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78.42 亿元,同比增长

48.58%;净利润 13.07 亿元,同比增长 14.01%。年末公司总资

产为 649.72 亿元,较年初增长 43.18%;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者权益为 115.86 亿元,较年初增长 48.57%。公司各项风险管理

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分类监管再次以最高分获得 AA 最高评

级,信用评级继续走在行业前列。

    2021 年度,公司积极建设内外部生态圈,大宗商品金融服

                            2
务创新生态全面提质增效,风险管理子公司紧紧围绕“交易所

服务实体转化器,上下游中小企业衔接者”的定位,成为公司

大宗商品金融服务创新核心平台;财富管理生态不断向纵深拓

展,基于期货经纪业务、基金销售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综合

业务模式,公司积极推进投研一体化、有效挖掘优质私募机

构,为财富管理生态提供全方位支撑,推动特色财富品牌建

设,服务客户财富保值增值需求;境外综合金融服务生态稳中

求进,境外子公司积极应对海外疫情等负面影响,做大业务规

模,开拓业务领域,保持境外业务的盈利能力,持续提高境外

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三)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积极

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优化法人治理结构,

构建了有效的治理机制和内控制度,切实平衡股东与管理层、

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公司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构建了健

全的激励约束机制,为企业价值创造提供有效保障。

    (四)信息披露,依法合规提升质量。

    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透明度。公

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

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3
及时、公平,客观反映了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可

靠性和有用性。报告期内,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对外披露临时公告共 43 个,定期公告 3 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临时公告 22 个。

    (五)投关管理,与投资者进行有效沟通。

    公司注重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以期助力实现

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与投资

者关系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为广大投资者参与股东大

会、审议事项决策提供便利条件。同时,公司通过投资者电

话、投资者邮箱、“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

道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及时作出回答、进行沟通,以便于投资

者快捷、全面地获取公司信息。

    (六)共同富裕,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通过公益捐赠、“保险+期货”专业帮扶、产业帮扶、

消费帮扶、教育帮扶及就业帮扶等多种方式,全年共投入

783.66 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公司

连续 5 年获得中国期货业协会扶贫考评第一名。“保险+期货”

业务已经成为公司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2021 年,公司成

立产融事业总部,加强“保险+期货”业务统筹,公司全年共开

展 105 个“保险+期货”项目,更是深入新疆、西藏等地区,发

                            4
挥专业优势支持边疆经济发展。

    三、2022 年经营及工作计划

    2022 年,站在主板上市的新起点上,董事会将带领公司以

“大宗商品投行、大类资产配置专家、产融资源整合者”为战

略目标,通过“五个永安”战略路径,打造行业领先、独具特

色的衍生品投行。公司董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稳妥推进换届工作,保障经营管理平稳过渡。

   本届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任期将于 2022 年 10 月届满,公

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实际

情况,稳妥推进董事会换届工作,依法履行相关程序,选举产

生新一届董事会,确保经营管理工作的有效衔接和平稳过渡。

    (二)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董事会将继续保持规范运作,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

升公司治理水平,努力把握发展机遇,继续充分发挥决策和战

略管理作用。此外,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完善

董事会各项工作机制,加大对董事的培训力度,提高董事的履

职能力和董事会决策质量。

    (三)稳步提升经营效率,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董事会将带领公司坚定不移地贯彻新发展理念,重点提升

上市公司“五种能力”,发挥产融结合优势,打造变革型组织,

将上市的成果转化为公司发展的动力,推动公司“十四五”战

略落地见成效、出成果,引领公司继续坚守服务实体经济初

                           5
心,助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运行和实现大宗商品保供稳

价,协力各方将期货市场打造成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关键手

段之一,为实现共同富裕、乡村振兴、提高中国大宗商品价格

影响力等重要国家战略落地贡献力量。

    (四)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董事会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定期报告编制和披

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临时公告,有

效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此外,将继续加强投资者

关系管理的专业化水平,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等各方形成良

好互动,增进社会各界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树立公司良好的

资本市场形象。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6
议案二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1 年度,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

东及公司的利益。监事会积极参与了公司就日常经营、资本运作、

制度建设等方面重大决策事项的核查,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

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提高。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审议通过 22 项议案,

具体如下:
 序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议案名称
 号

                                  1.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关于同意报出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表的
       2021 年 4   第三届监事会
 1                                议案
        月6日       第九次会议
                                  4.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
                                  案

                                       7
                                 6.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7.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8.2020 年下半年风险监管指标情况报告
                                 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向浙江省金融研究院捐赠支持设
                                 立“中国大宗商品金融服务创新研究中心”
                                 的议案
                                 11.2020 年度经营层薪酬考核报告
                                 12.2020 年度首席风险官工作报告
                                 13.2020 年度合规报告
                                 14.2020 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1.关于相关经营管理事项授权的议案
      2021 年 6   第三届监事会
 2                               2.2020 年度资本性支出执行情况及 2021
       月7日       第十次会议
                                 年预算计划
                                 1.2021 年半年度报告
      2021 年 8   第三届监事会   2.2021 年上半年度风险监管指标情况报告
 3
      月 25 日    第十一次会议   3.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
      2021 年 9   第三届监事会   1.关于同意报出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
 4
      月 17 日    第十二次会议   报表的议案
                                 1.关于公司经理层实施任期制和契约化管
     2021 年 11   第三届监事会
 5                               理的议案
      月 30 日    第十三次会议
                                 2.关于成立战略投资总部的议案

     二、监事会就 2021 年度相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内部控制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

                                   8
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

策程序公正、透明,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勤勉尽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不存在违反

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执行等进行监督检查,

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格,各项财务制度、内部控

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未发现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或流失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定期披露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三)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

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

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

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实际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认为公司报告期

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遵

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合理

                             9
有据、客观公允,并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遵

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后认

为,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的担保均为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

存在为股东、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对外担保情

况。

       (六)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对公

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

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七)公司经营层薪酬考核情况

    监事会列席了对经营班子的年度考核考评会议,认为公司经

营管理层的薪酬及其他待遇发放符合薪酬考核方案中的相关规

定,监事会对考核结果没有异议。

       (八)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实际运作

中未违反相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切

实保障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0
    (九)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公司的《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

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

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按规定报送内幕信息知

情人名单,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

信息泄露的情况,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三、监事会 2022 年工作计划

    当前公司正处于发展关键期,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加强合

规及风险防控是监事会工作的重要环节。我们要以期货行业快速

发展为契机,以监督体系建设为抓手,以优化风险管理为重点,

持之以恒围绕公司各项重点任务展开监督,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

量发展。

    (一)坚持规范运作,优化监督体系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履行职责,

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督促内

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高效运行,并加强对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

易等行为的监督检查。

    (二)强化监督职能,护航企业发展

    监事会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领域、提高业务

                            11
水平,勤勉谨慎,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监事会将继续

强化对重要部门和新业务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对公司日常运

营、经营与财务状况、内控体系、高管履职、战略执行的检查机

制和方法,积极有效地依法独立履行监事会职责。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12
议案三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六号——定期报告》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 2021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编制

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其中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年报摘要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13
议案四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 2021 年度

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总体经营情况概述


   2021 年,我国期货市场总体呈现创新发展态势,各类新品

种持续上市,交易规模稳步上升,客户权益大幅增长。根据中

国期货业协会数据统计,以单边计算,全年全国期货市场成交

量为 75.14 亿手,成交额为 581.20 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22.13%和 32.84%。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

报表口径)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378.42 亿元,同比增长

48.58%;营业支出 363.81 亿元,同比增长 50.58%;归属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07 亿元,同比增长为 14.01%;每股收益

1.00 元,同比增长为 14.9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48%,和上年基本持平。


              第二部分 总体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


   一、经营业绩

                            14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2020 年         同比增长(%)
一、营业收入                           3,784,151.82     2,546,930.76           48.58
  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94,184.56        67,715.77              39.09
        利息净收入                      45,625.29        49,907.71             -8.58
        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      57,042.76        109,425.00            -47.87
        销售货物收入                   3,580,568.48     2,313,354.75           54.78
        其他收入                         6,730.72         6,527.52              3.11
二、营业支出                           3,638,111.91     2,416,008.98           50.58
  其中:提取期货风险准备金               3,280.19         2,439.38              34.47
        税金及附加                       1,252.59         1,187.48              5.48
        业务及管理费                    109,256.27       101,254.96             7.90
        信用减值损失                     4,879.06         3,639.47             34.06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46,519.59        46,286.11              0.50
        销售货物成本                   3,471,460.15     2,260,427.82           53.58
        其他业务支出                     1,464.06          773.77              89.21
三、利润总额                            162,369.84       144,510.63            12.36
四、净利润                              130,655.44       114,600.93            14.01
五、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30,655.44       114,600.93             14.01
六、每股收益(元)                         1.00             0.87               14.94
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48            15.49            减少 0.01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784,151.82 万元,同比增长

     48.58%。其中,手续费净收入 94,184.56 万元,同比增长

     39.09%;利息净收入 45,625.29 万元,同比下降 8.58%;投资

     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57,042.76 万元,同比下降 47.87%。

     全年营业支出 3,638,111.91 万元,同比增长 50.58%,其中,

     业务及管理费开支 109,256.27 万元,同比增长 7.90%。销售货

     物收入、成本主要来自子公司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从事

     基差贸易业务。

          二、财务状况
                                                                        单位:亿元
                   项    目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变动幅度(%)
                   总资产             649.72           453.77             43.18


                                          15
          项 目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变动幅度(%)
          总负债                     533.86           375.79               42.06
          净资产                     115.86            77.98               48.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15.86            77.98               48.57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649.72 亿元,同

比增长 43.18%;负债总额 533.86 亿元,同比增长 42.06%;净

资产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均为 115.86 亿元,同比均增长

48.57%。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同比增加主要受公司主业发展及

IPO 募资共同影响。

    三、对外捐赠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计发生捐赠支出 574.12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保险+期货”捐赠                                                         256.84
    郑州防洪救灾捐赠                                                          100.00
    教育帮扶捐赠                                                              163.60
    产业帮扶捐赠                                                               52.00
    其他                                                                        1.68
                     捐赠合计                                                 574.12


                     第三部分 母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


    一、经营业绩

    虽然 2021 年度期货市场快速发展,但受累于资本市场波动

影响,母公司 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170,895.12 万元,同比下降

6.54%,净利润 80,088.23 万元,同比下降 12.54%。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2020 年          同比增长(%)
 营业收入                       170,895.12        182,855.96                -6.54
 营业支出                        73,699.15         67,627.79                 8.98

                                             16
      利润总额                     96,496.66          114,809.49         -15.95
      净利润                       80,088.23           91,568.39         -12.54

           (一)母公司营业收入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2020 年    同比增长(%)
一、营业收入                             170,895.12      182,855.96          -6.54
    其中:经纪业务净收入                  65,603.86       48,785.76          34.47
          投资咨询业务收入                    56.36           37.82          49.02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1,952.17        4,755.78         -58.95
          基金销售业务收入                13,055.06        6,547.91          99.38
          利息净收入                      48,563.19       50,777.52          -4.36
          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
动)                                      37,304.05       67,429.66         -44.68
          其他收入                         4,360.43        4,521.51          -3.56

           1. 经 纪 业 务 净 收 入 为 65,603.86 万 元 , 较 上 年 增 加

    16,818.10 万元,同比增长 34.47%,主要系期货市场交易规模增

    长影响。

          2.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收 入 为 13,055.06 万 元 , 较 上 年 增 加

    6,507.15 万元,同比增长 99.38%,主要系公司基金销售规模大

    幅增长及产品收益率较好共同影响。

          3.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37,304.05 万元,同比下降

    44.68%,主要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

          4.利息净收入 48,563.19 万元,较上年减少 2,214.33 万元,

    同比下降 4.36%,主要受市场利率下降以及债券利息支出增加共

    同影响。

          (二)营业支出

                                                                      单位:万元



                                               17
              项    目             2021 年         2020 年      同比增长(%)
营业支出                          73,699.15       67,627.79              8.98
其中:提取期货风险准备金           3,280.19        2,439.38            34.47
      税金及附加                     864.15          902.03            -4.20
      业务及管理费                68,072.66       63,616.48              7.00
      信用减值损失                    18.09         -103.87            不适用
      其他业务支出                 1,464.06          773.77            89.21

      2021 年度,母公司营业支出同比增长 8.98%。其中,业务及

管理费支出 6.81 亿元,同比增长 7.00%,主要因为上年同期受疫

情影响,各项支出基数相对较低导致。

      二、财务状况

                                                                  单位:亿元
         项    目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变动幅度(%)
         总资产                 552.69           394.29              40.17
         总负债                 449.70           324.38              38.63
         净资产                 102.99            69.91              47.32
         净资本                  50.93            19.00             168.02

      2021 年末,母公司资产总额 552.69 亿元,同比增长 40.17%;

负债总额 449.70 亿元,同比增长 38.63%;净资产 102.99 亿元,

同比增长 47.32%;净资本 50.93 亿元,同比增长 168.02%。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18
议案五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公司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06,554,365.77 元,

其中母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为 800,882,255.29 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按 2021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 10%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一般

风险准备各 80,088,225.53 元,年末母公司可用于现金分配利润

为 3,780,399,622.78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综合考虑长远发展

和投资者利益,建议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0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455,555,556 股,以此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 407,555,555.68 元。

根据该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 2021 年合

并口径下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31.19%。

   公司总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19
记日期间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

配金额。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
     议案六


               关于确认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批准,公司(指永

     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同)主要从事的业务为:

     期货经纪业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基金销售

     业务、风险管理业务、境外金融服务业务等, 交易对手和服务

     对象涉及公司关联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报告如下:

         一、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关联方

         2021年度,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关系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一大股东
       (以下简称“财通证券”)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联营企业
       (以下简称“永安国富”)
       浙江永安国富实业有限公司
 3                                         永安国富之子公司
       (以下简称“永安国富实业”)
       永富物产有限公司
 4                                         永安国富之子公司
       (以下简称“永富物产”)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财通证券之子公司
       (以下简称“财通资管”)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财通证券之联营公司
       (以下简称“财通基金”)
       OSTC Yongan Trading Co.,Limited     子公司香港永安商贸有限公司
 7
       (以下简称“OSTC”)                之联营公司
       浙江永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8                                         OSTC 之子公司
       (以下简称“永安投资咨询”)


                                      21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9                                                                   持股 5%以上股东
         “浙江东方”)
         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济
10                                                                  浙江东方之子公司
         海贸易”)

           二、2021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

           永富物产          采购货物                                           112,800,299.53

        浙江济海贸易         采购货物                                            17,045,500.30
                             接受证券承销业务服务、资
           财通证券                                                              43,396,226.41
                             产管理产品 1代理销售服务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

           永富物产          销售货物                                           35,571,513.53

        浙江济海贸易         销售货物                                            2,106,194.69

           永安国富          提供资产管理产品代销服务                           29,693,324.01

           财通资管          提供资产管理产品代销服务                                  15,205.70

           3.关联方在公司开设期货账户,从事期货交易
                                                                                         单位:元
                       2
         关联方名称                      期末权益                         手续费收入
           永安国富                      2,057,294,667.97                        1,493,121.50
           财通基金                         300,914,053.84                                589.14
           财通证券                         200,368,510.23                             41,494.81
        永安国富实业                            41,315,847.42                          34,231.10
           永富物产                             32,091,576.80                          22,232.60

     1.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形式的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证券公司、证券公司
     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
     资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私募投资基金,下同。
     2.该等公司包含公司及其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


                                                   22
    财通资管                  13,720,558.96                     10,480.08
  永安投资咨询                        721.00                         4.72
      小计                 2,645,705,936.22                  1,602,153.95

    4.持有关联方作为管理人的资产管理产品
                                                                  单位:元
                 管理人                        资管产品账面价值

               永安国富                               1,439,174,205.58

               财通资管                                 258,292,597.61

               财通基金                                      5,240,130.77

                 小计                                 1,702,706,933.96

    5.关联方持有公司作为管理人的资产管理产品
                                                                  单位:份
               持有人                             持有份额

               浙江东方                                 310,015,069.44

               永安国富                                      5,000,486.11

公司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4,100,802.08
  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监高

                 小计                                   319,116,357.63

    6.中间介绍服务

    公司接受财通证券提供中间介绍服务(简称 IB 业务),2021

年确认 IB 业务支出 10,998,139.89 元。

    7.公司及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在财通证券开户从事股

票交易,本期产生证券交易费 2,022,470.86 元。

    8.公司与财通证券进行场外期权交易,本期取得投资收益

-28,231,874.43 元。

    9.财通证券承租公司房屋用于经营,公司本期确认租赁收入


                                 23
21,615,253.53 元。

       10.其他关联交易

       (1)2020 年 11 月,公司发行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3 亿元,期限为 2020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3 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通资

管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认购该次级债 64,000,000.00 元,公司应

付其利息余额 294,049.31 元。

       (2)2021 年度,公司分别支付财通基金、财通资管其他费

用 189,600.01 元、273,231.75 元 。

       (3)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子公司浙江永安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与财通证券签订的场外衍生品合约浮亏 363,661.50

元。

     (4)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子公司浙江永安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与永富物产签订的远期合约浮盈 7,667.26 元。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财通证券                            33,335,010.00 1,666,750.50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数              期初数
    合同负债            永富物产             276,958.80         1,037,542.24


                                      24
   其他负债      永富物产            36,004.64      93,378.80
   预收款项      财通证券         7,205,084.50   7,205,084.50
  其他应付款     财通证券        30,864,334.33     934,381.16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关联股东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

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浙江东方金融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5
       议案七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批准,公司(指永安

       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同)主要从事的业务为:期货

       经纪业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基金销售业务、

       风险管理业务、境外金融服务业务等, 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涉及

       公司关联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现将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对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主

       要关联方在 2022 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作如下预计:
序号         交易事项                          交易内容                           2022 年度预计交易额度

                     关联方及资产管理产品 1在公司开立期货
          提供期货经                                      因交易量难以预计,以实
 1                   账户进行期货交易,并向公司支付相应费
          纪服务                                          际发生数计算
                     用。

          期货经纪中
                       关联方接受公司委托,为公司介绍客户参 因 实 际 业 务 规 模 难 以 预
 2        间介绍(IB)
                       与期货交易,并向公司收取相应费用。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业务




       1.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形式的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证券公司、证券公司
       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
       资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私募投资基金,下同。


                                                    26
序号     交易事项                   交易内容                  2022 年度预计交易额度


                  公司或子公司及资产管理产品在关联方
       接受代理买                                      因交易量难以预计,以实
 3                开立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并向其支
       卖证券服务                                      际发生数计算
                  付相应费用。

                     公司购买关联方发行的股权、债券(含次
       认购关联方    级债、公司债、收益凭证)等金融产品,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
 4     发行或管理    或认购由关联方管理的金融产品(含资管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的金融产品    产品),并支付相应的认购费、管理费等
                     费用。
       关联方认购    关联方购买公司或子公司发行的股权、债
       公司或子公    券(含次级债、公司债)等金融产品,或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
 5     司发行或管    认购由公司或子公司管理的金融产品(含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理的金融产    资管产品),并支付相应的认购费、管理
       品            费等费用。

       代 理 销 售 资 公司或子公司代理销售关联方管理的资 因 实 际 业 务 规 模 难 以 预
 6
       产管理产品     产管理产品,并向其收取相应费用。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关联方代理
                  关联方代理销售公司或子公司管理的资 因 实 际 业 务 规 模 难 以 预
 7     销售资产管
                  产管理产品,并收取相应费用。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理产品

       向 关 联 方 提 关联方聘请公司或子公司为其本身及资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
 8     供 投 资 咨 询 产管理产品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向公司或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服务           子公司支付相应费用。

       接 受 关 联 方 公司或子公司聘请关联方为其本身及资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
 9     提 供 投 资 咨 产管理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向其支付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询服务         相应费用。

                     公司或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商品 因 实 际 业 务 规 模 难 以 预
10     商品贸易
                     贸易活动。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公司或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证券、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
       证券、金融产
                    金融产品、金融衍生品等交易,交易包括 计,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11     品、金融衍生
                    证券回购、证券转让、收益互换、场外期 量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
       品等交易
                    权等。                               数计算
                  公司或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企业、购 因共同投资规模、投资方
       与关联方共
12                买资产、投资建设、认购资产管理产品等 式、收益率等难以预计,
       同投资
                  交易。                               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27
序号      交易事项                 交易内容                    2022 年度预计交易额度

                                                        担保规模将以公司实际需
                     公司或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服
13       担保服务                                       求为准,担保费率将参照
                     务,并向其支付相应费用。
                                                        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或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与关联方
                     发生除上文提及之外的其他日常性关联 因 实 际 业 务 规 模 难 以 预
14       其他
                     方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捐赠、收取房屋租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金、支付物业费等。


           二、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

           (一)第一大股东
                                              股本(截至 2021 年 第一大股东对本公
 第一大股东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12 月 31 日)      司的持股比例
                              金融业-资
 财通证券            杭州                358,901 万元           30.18%
                              本市场服务

           (二)其他关联方

           1.关联法人

           除上述第一大股东外,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以及由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或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的

       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

       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

                                         28
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

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

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直接或间接控

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

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

斜的自然人。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

照价格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

价等方法,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定价不得损害公司

及非关联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产生,有助于公司业

务开展。

    2.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非关联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执行上述关联交易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保持完全的决策独立性,关联方对此不具有控制能力。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交易行为,不会对

公司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五、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9
    公司严格根据《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对日常关

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公司将在 2022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

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并具体办理

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关联股东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浙江东方金

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0
议案八


             2021 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31

号)等相关规定,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指母公司,下同)

2021 年度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标准,相关指标具体报告如下:

    (1)净资本不得低于 3,000 万元,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

3,600 万元。

    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净资本为 509,297.31 万元,符合

标准。

    (2)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的比例(净资本/风险资

本准备)不得低于 10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 120%。

    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的比例

(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总额)为 410%,符合标准。

    (3)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 20%,该指标的预警

标准为 24%。

    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净资本/

净资产)为 49%,符合标准。

    (4)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 100%,该指标

的预警标准为 120%。

    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资产(不含客户权益)与流动

                             31
负债(不含客户权益)的比例(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为

678%,符合标准。

    (5)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 150%,该指标的预警

标准为 120%。

    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负债(不含客户权益)与净资产的

比例(负债/净资产)为 15%,符合标准。

    (6)规定的最低限额结算准备金要求。

    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为 510,492.84 万

元,符合标准。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32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我们作为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2021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义超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工商大学教授。曾任张家口高等农业专科

学校教师,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

致瑞传媒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

    黄平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

士研究生学历,浙江财经大学副教授。曾任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

副科长,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汉嘉设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现任浙江财经大学副教授,上海金标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33
独立董事,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冯晓女士,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

士学位,浙江财经大学教授。曾任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银江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香溢融

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财经大

学教授,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凤登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人

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黄德春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学历,河海大学教授。曾任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

师,江苏省宿迁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大学在职博士后,

江苏德轩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莱绅通灵珠宝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世界水谷(南京)书院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监

事。现任河海大学教授,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煦茂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监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附属企业

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34
 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为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不在与公司及附属企业具有

 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

 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因此,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

 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

 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

 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

 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提出异议,也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

 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

 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出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李义超      8        8        5           0       0         否           4
黄平        8        8        5           0       0         否           4
冯晓        8        8        5           0       0         否           4
黄德春      8        8        5           0       0         否           4




                                     35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

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及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会

议共计14次,其中审计委员会5次,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3

次,战略发展委员会2次,风险控制委员会4次。在审议及决策

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

事会的决策效率。我们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相关事项的决策和披露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各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如下:
                                 提名与薪酬   战略发展委
 独立董事姓名     审计委员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
                                 考核委员会     员会
    李义超            5/5           3/3           /              /
     黄平             5/5           3/3           /              /
     冯晓             5/5               /         /             4/4
    黄德春              /               /        2/2            4/4
   注: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全面深入地

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向公

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我们

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经营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我们

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我们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

我们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善的落实和改进,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

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36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

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

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

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4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发表了意见: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

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

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的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况。2020年度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系因公司正常

经营需要而发生,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同时,对2021年度将要

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做出了合理预计,使公司股东充分了解相关

关联交易的规模,并在议案规模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具体

事宜,有利于经营层开展相关工作。我们审议了公司与各关联方

的有关合同、协议和文件,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

是合理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

                           37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为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公

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

公司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的情

况,也不存在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况;公司不存

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

查,所有涉及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所提名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规的任职要求;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绩效

考核和薪酬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应予发布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情

况。

   (六)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天健会计

                              38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审计和审阅业务

对独立性的要求》,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

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发表了独立

意见,该方案是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

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

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

                            39
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

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

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战

略发展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

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能够履行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义

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

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中的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

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我

们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

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

进一步提高。

    2022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忠实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

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

                           40
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义超、黄平、冯晓、黄德春

                                       2022年6月21日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