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期货: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2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股东单位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意见,提名黄
志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核查,我
们认为:黄志明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未发
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公
司增补董事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董事人员增补事项,并一致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黄志明先生、黄峥嵘先生、马志伟先
生、杨敏女士、吕仙英女士作为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
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此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义超、黄平、冯晓、黄德春
2022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