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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期货: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12-2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永安
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期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永安期货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
通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6 号)核准,永安期货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5,555,556 股,并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后总股本为 1,455,555,556 股,其中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 1,310,000,0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 736 名股东
(含尚未确权的股东人数,其对应持有的公司股份暂登记在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
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名下),共计 381,962,4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24%,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锁定期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事项,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中,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


                                    1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本公司作为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身份,不会从事将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
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的行为,否则由此所得收益归
发行人所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期安排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在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
序。

    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公司同意根据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按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经济建设
投资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承诺或安排,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或安排而
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除上述已出具承诺函的公司股东需按照承诺情况履行股份锁定义务外,公司
其他股东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1 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
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无控股股东,亦不存在相关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81,962,448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23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具体如下:


                                     2
                                                                                   单位:股
                                                             持有限售
                                                                                    剩余限
 序                                        持有限售股        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
                  股东名称                                                          售股数
 号                                          数量            总股本比      通数量
                                                                                      量
                                                             例(%)
 1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6,427,690           11.43   166,427,690      0
 2    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38,689,727            9.53   138,689,727      0
 3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7,500,000         1.89    27,500,000      0
 4    方继方                                    5,842,000         0.40     5,842,000      0
      南通金玖惠通三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
 5                                              4,795,000         0.33     4,795,000      0
      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柏博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
 6                                              3,393,000         0.23     3,393,000      0
      京柏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浙江省经协集团有限公司                    3,020,000         0.21     3,020,000      0
 8    其他 729 名股东                          32,295,031         2.22    32,295,031      0
                  合计                         381,962,448       26.24 381,962,448        0
    注:其他 729 股东中包括尚未确权的股东人数,其对应持有的公司股份暂登记在永安期
货股份有限公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名下。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分类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310,000,000            -381,962,448           928,037,55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45,555,556            381,962,448            527,518,004
       股份合计                1,455,555,556                       0          1,455,555,556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永安期货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永安期货关于本次
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永安期货本次限售股份
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3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云建                  熊文峰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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