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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安期货: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3-04-12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3-006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浙经建投”)持有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永安期货”)138,689,727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9.53%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浙经建投因自身经营需要,拟在本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400 万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96% 。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浙 江 省 经 济 建 设 投 5%以上非第一                                    IPO 前取得:138,689,727
                                             138,689,727          9.53%
  资有限公司              大股东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减持合
                              计划减                       竞价交易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数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份来源       原因
                  (股)                                                 区间
浙江省经济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 价 交 易 减 2023/5/9 ~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   自身经营
建设投资有      14,000,000    0.96%       持,不超过: 2023/11/8       格         的股份       需求
限公司          股                        14,000,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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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自永安期货股票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安期货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永安期货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作为持
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身份,不会从事将持有的永安期货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的行为,否则由此所得收益归永安期货所
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期安排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在减持永安期货股票时将遵守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并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最新监管
要求不相符,本公司同意根据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
整,锁定期届满后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减持永安期货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
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价格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每次减持时,应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永安期货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
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配合永安期货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
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备减持计划并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应
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
间、减持原因等,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 6 个月。在锁定期满后,
本公司在减持永安期货股票时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若上述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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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承诺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公司同意根据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浙经建投将根据监管政策、市场情况、永安期货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实施
本次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股份的数量、减持价格
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等规定的情况,亦未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本公司将
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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