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盐业: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2018-11-13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18-058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11 月 10 日,经协商一致,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环科
技”)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
协议》”或“本协议”)。除保密义务外,双方于 2018 年 9 月 4 日签
署的《意向协议》的其余条款自《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即行全部终
止。双方在《意向协议》项下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均不存在违约
情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2018 年 9 月 4 日,公司与双环科技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
(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公司拟以定向增发股份、或支付现
金、或两者结合的方式购买双环科技持有的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重庆宜化”)100%的股权,并于 2018 年 9 月 5 日发布
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7)。
《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转让标的
双环科技持有的重庆宜化 100%股权。
2、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最终参照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审计机构及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股权的审计、评估结果,并由双方协
商确定。
3、交易方式
公司拟以定向增发股份、或支付现金、或两者结合的方式购买湖
北双环持有的重庆宜化 100%的股权。具体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二、公司在推进对外收购事项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1、在签订《意向协议》前,公司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一起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初
步尽职调查,并与转让方签订了《意向协议》,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5 日发布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交易涉及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示
本次收购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2、在签订《意向协议》后,为了进一步了解标的公司,公司聘
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
标的公司进行了深入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在此期间,公
司积极地与转让方进行了多轮全面的谈判和磋商,探讨可行的交易方
案。
三、关于签署《终止协议》的原因
本次对外收购事项自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公司与相关各方就本次对外收购事项进行了
积极磋商、反复探讨和沟通。现因标的公司持续盈利的能力存在较大
的不确定性,经多次沟通与反复论证,上市公司认为目前以上市公司
为主体进行股份收购事宜的条件尚不成熟,为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
资者利益,公司决定与双环科技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之终止协议》。
四、《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1、自《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意向协议》除保密义务外不
再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不再按照该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或义务,
各方同意终止《意向协议》项下的公司购买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持有的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事宜,各方之间互不承担
任何责任,亦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2、《终止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关于签署《终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未与转让方签订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终止本次交易是
公司审慎研究并与转让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公司及转让方均无需对本
次收购事项的终止承担违约责任。终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业绩及生
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带来实质性障碍。
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既定的战略目标展开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寻求更
多的发展机会,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六、其他事项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网址为 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