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盐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受托经营管理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2019-01-30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受托经营管理重庆宜化化工
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全面地审查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受托经营
管理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我们认为:
控股股东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基金湖南轻盐
晟富盐化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解决与公司的潜
在同业竞争、严格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与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有利于维护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受托经营管理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受托经营管理重庆宜化化
工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罗玉成 杨平波 杨胜财
2019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