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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南盐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30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规定,2018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遵循客观、公正、独立

原则,切实有效地履职尽责,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审计工作质

量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对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届满,2018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的议案》,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及主任委员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罗玉成先生、独立董事杨平

波女士、董事杨胜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

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罗玉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

告期内共召开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2 月 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报用财务报告及相关报告的议案》、《关于<湖南
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2018 年 4 月 13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九项议案,

分别为《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18 年 8 月 1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募

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九

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2018 年 10 月 2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发起设立盐化产业运作基金

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及重点财务事项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财务事项在所有重

大方面严格遵循了《会计准则》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公允反映了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监督和评价外部审计工作
    对选定的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的审计工作加以指导,就事务所的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关

注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沟通,并督促、检查其按计划完成

审计工作,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

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委

托的各项业务,且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对公司进行审

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进行相关协调工

作,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

所的沟通更为有效,审计工作效率极大提高。

    3、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审计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汇报,

对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了认真审核,并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

计计划组织开展内部绩效审计、离任审计、专项审计、基建审计、内

部控制评价工作。报告期内,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底稿,

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的处理意见。

    4、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内控实施情况的汇报和外部审计师对公

司内控执行情况的汇报,并及时对公司内控建设工作给予了监督和指

导。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地执行,不存

在重大缺陷。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评价

    2018 年,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重点围绕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以及

内控规范实施等方面充分履职,发挥审计委员会专业作用。2019 年

审计委员会将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发挥专业职能,为公司重大

经营事项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与严谨性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