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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南盐业: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19-023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受托方: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

     理财金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人民币

     理财投资类型: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理财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湖南盐业”)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公司同意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8]318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 行 价 格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3.71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556,5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67,745,283.02 元(不

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8,754,716.98 元。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8]9136 号)。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 19,531.88 万元,利息收入 433.12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取得的利息收入 258.95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6,776.71 万元

(不含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 23,000 万元)。

    二、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 12 个月

内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
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

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

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如有必要),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

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

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在二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

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

集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

财产品。
   2、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

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的产品。

   3、公司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

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

度;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可以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需提交 2018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

全性,满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

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

用额度不超过 2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

25,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

障了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没有

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25,000 万元

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湖南盐业本次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同意意见,亦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湖南盐业通过进行现金管理,获

得一定投资收益,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综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