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盐业: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19-018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以 实 施 2018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时 股 权 登 记 日 的 总 股 本
917,751,1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7 元(含
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已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142,376,286.52 元。
基于对股东投资给予合理回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考虑,
在兼顾公司盈利情况、及未来业务资金需求的基础上,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文件
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拟订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实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 917,751,1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7
元(含税),共计 43,134,303.96 元。2018 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明确发
表了意见: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
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维护了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意通过该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
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二)本次利润分配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
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